122.遠嫁的女人

“我現在帶著孩子離開他,不僅不會餓死,還比在他身邊的時候過得好。”

二姑道:“桃子,別說氣話,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過日子,沒你想象的那麼容易。”

“我這二十多天,不就是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過嗎?挺好的,之前再苦再累,也沒有一個人幫我搭把手,現在,在我爸媽身邊,有他們幫忙照顧,我從來沒有過的輕鬆,我早應該這樣做的,否則早晚不是自己給累死,就是被打死,你們就給我留一條生路吧!我能活,孩子才能活呀!”

“桃子……”

“你們別說了,說來說去就是一個意思,你們想要諒解書,想要施嚮明回家,就同意離婚,孩子歸我,不需要施嚮明一分錢的撫養費。你們回去商量吧!商量好了,簽訂了離婚協議,我就給你們諒解書,沒有拿到離婚協議書,就不要再來找我,找也白找,我的態度和明確了。”

二姑道:“好吧!我們去商量一下,不過離婚的事情有點麻煩,得嚮明親自簽字,離那麼遠,來回也不方便。”

“沒關係,我可以等,一個月兩個月,或者一年兩年三年,都行。”

見陶桃態度堅決,二姑他們也就走了。

他們回了縣城的酒店,陶桃家裡有許多空房間,但是她沒有挽留他們住下來。

晚上陶爸陶媽回來,陶桃跟他們說了施家來人的事。

陶媽問:“桃子,你真的想好要離婚了?”

陶爸:“當然要離啊!沒什麼可猶豫的,你想以後再也見不到女兒嗎?反正我是決定,再也不讓她離開我們。”

“是啊!媽,之前不是說好了,我要離婚嗎?戶口都遷回來了。”

陶爸:“他們明天還會來嗎?我不出工了,就等在家裡會會他們,看看什麼樣的父母,竟然養出那樣混球的兒子。”

“爸,這件事情我會處理好的,你就不要出面了,我跟施嚮明都要離婚了,你們見面,沒什麼意義。”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憑什麼我好好的閨女到了他們家,被他們欺負成這樣。”

“爸,欺負我的,是施嚮明,他又沒來,來了你去揍他一頓消消氣可以,但是現在最重要的把離婚手續辦了,免得一直跟他們家牽扯不清。”

“施嚮明沒有來,你們怎麼辦這個離婚手續?”

“他們可以電話聯絡二兒子,讓二兒子去拘留所找施嚮明,讓他籤離婚協議,然後快遞過來呀!”

“這樣也行呀!”

“當然行啦!只要他簽字按手印,我再簽字,就可以的。”

陶媽:“離婚這麼簡單嗎?怪不得現在的人離婚的那麼多,我們那時候,離婚要隊上批准,家長這一關就夠受的。”

陶爸:“說什麼呢!好像你想離婚離不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