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飯,林木和莫君出了門。

今天上午要去廣告公司,寵物店的招牌和店內軟裝要換一下。

另外,林木還有一個想法:讓莫君當水陸寵物店的代言人。

當然,這個代言人並不是那種大張旗鼓地把海報到處貼。

一是沒那麼多資金,二是莫君的身份不適合太過於張揚。

林木的想法是由他給莫君拍一組照片,然後交給廣告公司設計成海報,只貼在寵物店的門口和店內。

這樣應該能吸引不少路過的人。

至於在網上宣傳什麼的,還得等老爸林永剛那邊同意幫忙把莫君的身份證給補辦上之後,才能光明正大地擴大宣傳。

到時候在論壇上、微博上把莫君的廣告海報一放出來,說不定寵物店還會變成網紅打卡地什麼的。

那就美滋滋了。

“你在笑什麼?”

林木正想的開心,旁邊傳來莫君冷冷的聲音。

“沒什麼,我在想店裡的事。”

林木連忙道。

“當真?”

莫君的聲音更冷了,顯然以為他還在“回味”自己昨晚的醜態。

吃早飯的時候,在莫君的“淫威”之下,林木老老實實地把昨晚發生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當莫君聽到自己酒後的各種荒唐行為之後,整個人都變紅了,像只煮熟的大龍蝦。

拳頭捏的咔咔作響,餐桌差點都被錘了個洞。

莫君逼迫林木發了毒誓,絕對不把昨晚的事透漏一絲一毫給其他人,這才作罷。

此時林木見她柳眉倒豎,杏目含煞,知道女劍仙還處於惱羞成怒的狀態中,連忙一本正經地道:

“真的,我在想公事,知荷你也應該改改,別老是工作的時候想私事兒,太不專業了!”

反倒被這賊子數落了一通,莫君有點發愣,見他已經揹著雙手往前走了,連忙跟上去。

兩人去廣告公司確定了新招牌的設計方案,林木一番討價還價,最終含安裝費1200塊搞定。

弄完已經接近中午了,林木說去東方廣場吃飯,莫君不願意,說浪費錢,兩人便買了菜回家。

莫君手腳麻利地炒了一桌三葷兩素,菜品數量和尋常人家差不多,就是每道菜的分量要多個一兩倍。

用莫君的話說,這樣既能讓她吃飽,又不用花太多錢,是最省錢的辦法了。

“知荷,跟我一起,你會不會覺得太辛苦了?”

餐桌上,林木忽然對莫君問道。

“哪裡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