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柏德嘉和胡俊才兩人暈暈乎乎離開唐樓的時候,還覺得剛才發生一切像是做夢!

這麼簡單?

“柏德嘉外貿公司”成立了?

未來我們倆就是香港最偉大的軍火販子?

可是讓他們想不到的是,石志堅絕對行動派,說幹就幹,第二天就通知滙豐銀行那邊轉賬三個億作為“柏德嘉外貿公司”的流動資金!

滙豐大佬沈璧是什麼人,一聽這公司名字就知道這裡面水很深,要不然石志堅也不會這麼迅速把三個億打過去。

三個億數目太大,沈璧雖然是滙豐大班一時間也不可能真的全部打款給“柏德嘉外貿公司”,而是先打了一千萬過去,讓柏德嘉他們作為啟動資金先用著。另外的錢依舊存在滙豐銀行,只不過賬目上面剩下的兩億九千萬業已屬於“柏德嘉外貿公司”的流動資金。

做完這一切,沈璧就打電話給石志堅,“親愛的石,我已經按照你的要求做了,一千萬已經打到新公司賬戶,只是有一點我不明白,這個公司……可靠嗎?”

沈璧說的很婉轉,其實詢問了兩個問題,第一,石志堅為什麼要一下子動用三億鉅款,要知道在這個年代三億港幣可不是小數目,就算很多跨國大公司一下子啟用三億資金也要仔細考慮,更不用說石志堅這樣連考慮都沒怎麼考慮直接吩咐轉賬打款。

第二,沈璧既然是做銀行的,對於資金的流動很是敏感,因此他在猜測需要動用這麼一大筆流動性很強的資金,這生意到底是什麼來路?

換做是其他人,對於沈璧的問題一定會想方設法糊弄過去。

石志堅卻不一樣,他知道以後這種鉅額軍火交易少不了滙豐銀行插手,賬目轉來轉去的根本就瞞不住人,作為銀行大班沈璧遲早會知道其中真相。

因此石志堅就回答道:“沈大班,你也知的, 我這人天生就是個賭徒!與其把這麼一大筆錢放在你們銀行, 讓你們拿去放貸,不如拿出來賭一把!”

石志堅這句話回答了沈璧的第一個問題, 上次靠著給鋼鐵聯盟挖坑,石志堅一下子搵足五億,除去給各大功臣獎勵,以及慈善捐款, 石志堅手頭差不多還有四個多億。其中一個多億石志堅拿來做神話集團的流動資金, 另外三個億一直在滙豐銀行存著吃利息。

現在石志堅不想再把錢存在銀行吃利息,而是想要拿來做本錢賺更多的錢!這一點只要是搞資本就都明白,錢這玩意只有流動起來才能錢生錢!

“剛好我這邊遇到一個很大專案,是關於跨國出口貿易的, 主要貿易物件是韓國, 菲律賓,馬來西亞和寮國這些亞洲國家!我們之間建立信任模式,打造供給關係,為亞洲地區的繁榮穩定做出貢獻!”

沈璧在那邊端著咖啡聽得一愣一愣, 石志堅這番高大上的解釋讓他摸不著頭腦,“唔好意思,能不能講清楚一些?”

“就是販賣軍火!”

“噗!”沈璧差點一口咖啡噴出!他萬萬沒想到石志堅會把這麼犯法的事兒說的理直氣壯!

“咳咳, 唔好意思, 我是不是聽錯?”

“你沒聽錯!”石志堅顯得很坦誠,“現在駐港英軍有一大批過期軍火需要處理,我看了覺得浪費, 於是就擅做主張成立外貿公司, 準備把這些軍火買給那些有需要的國家!你也知道的, 那些小國家很窮的,甚至買不起槍炮和軍艦去打擊那些邪惡的土匪和海盜!對此,我甚是心痛!”

沈璧都快聽傻了, 不知道的還以為石志堅頭頂戴著光環, 完全的聖母婊啊!

“我明白你的意思, 可是……這生意好像是犯法的!”沈璧在電話那頭弱弱地說。

“犯法嗎?這可是正經生意, 港英政府那邊的條文已經批下來,改日我讓你看看!”石志堅像是在說一件很正常的事兒。

沈璧無語了,這個年代的黑暗他當然明白,只是沒想到石志堅敢這麼大膽包天把軍火生意大包大攬, 還直接從上面要批文,到底是他瘋了,還是港英政府瘋了?

不過有一點沈璧可以肯定,既然上面連批文都下來了,那麼就是說石志堅的這門“軍火生意”以後可以光明正大地去做!搞不好石志堅未來就是地下世界的軍火大亨!

想到這裡,沈璧心中不知道是什麼滋味。

講真,沈璧一向自負才華橫溢,本身又是鬼佬出身搞金融出身,天生比華人高了一等,那就更加恃才傲物!

表面上, 沈璧對包括石志堅在內的香港眾多華人大亨禮貌有加,實則在內心深處英國人那種傲慢還是存在的!

甚至可以說, 他以前對石志堅那可是是俯視的,因為那時候石志堅需要他幫忙!在他眼裡石志堅也只不過是一個快速崛起的香港商人,甚至稱不上是大亨!

可是等到石志堅豪搶九龍倉, 把利兆天踩壓下去震驚香江的時候,沈璧才算第一次正眼看石志堅。覺得這個年輕人還算優秀,最起碼未來可期!

緊接著, 不久前石志堅靠著激戰鋼鐵聯盟一下子搵足五億!沈璧這才不得不重新認識對方,開始對石志堅採取平視態度。

可是現在

石志堅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瘋狂,搞得沈璧都有些驚駭莫名,甚至產生一種詭異的仰視感!

沈璧猛地搖搖頭,覺得這種感覺很可怕!自己怎能可能對石志堅有這種仰視感覺?要知道石志堅還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

放下電話這一刻,沈璧努力讓自己冷靜再冷靜!以至於女秘書進屋的時候很是詫異地看到一向鎮定自若的沈大班在閉著眼雙手劃拉著不斷地吸氣呼氣!像脫了水的魚!

……

這邊柏德嘉和胡俊才一看錢都打來了,這真的不能再真,當即就找公司場地,開始跑手續!

有道是有錢好辦事兒,何況在香港七十年代這個黑白混淆的年代,只要你拿得出錢,不管你開辦什麼公司都可以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