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頭今天很高興,雖然她小小的腦袋裡想不通也想不明白哥哥為什麼突然之間有錢了,但她就是高興,因為現在有新衣服穿了,雖然穿著不合身,但這是新衣服呀,不再是從垃圾堆裡撿來的破爛衣服!

王旭也很高興,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他嘴角不自覺掛起了微笑。雖然自己身高只有一七五,而且很瘦,看起來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但現在至少沒有剛才那副落魄的模樣,任誰也不會把他和乞丐聯絡起來!

“先生,你的衣服打包好了。”營業員客氣的把裝衣服的口袋遞給王旭。

“嗯。”王旭接了過來,卻並未打算離開,現在雨勢並未減小,要現在出去馬上又得淋成落湯雞。而且他還沒想好到底該去哪。

“家”,他是不打算回了,可現在租房要身份證,他可是大名鼎鼎的黑戶啊!誰願意把房租給他?

而且他現在急缺現金,不可能每次出去消費都刷卡消費吧?

要知道這卡里可有20億,萬一不小心弄掉了,他後悔都來不及!而且也不能去銀行櫃檯取錢,要去的話,辦業務的營業員肯定能看到他卡里的餘額,20億的現金不調查他才怪!

王旭想了想,做好了打算。現在第一要務是套現一點錢,然後想辦法買一張身份證,最後才是租房。

至於套現方法,這有很多,但想不引起別人懷疑還得套現大量現金,這就得仔細琢磨了!

“哥哥,雨小了,我們要回家麼?”

“不回家,以後都不回家了。”王旭揉揉小丫頭的腦袋,把他抱了起來,向著店外走去。

“以後我們住新房子,新房子很大很大,有軟軟的大床,還有吃不完的雞腿。而且樂樂也要去上學啊,哥哥沒文化,不希望樂樂也沒有文化。”

小丫頭在他懷裡拱了拱:“樂樂不想上學,上學有什麼好的啊?”

“去學校樂樂可以認識很多同齡玩伴,以後樂樂會有很多朋友的。”小丫頭還小,給她講什麼有文化才能出人頭地她也聽不懂,更何況王旭自己都還沒搞明白呢!他能認字還是在監獄上了三年的掃盲班才學會的,但他明白一個道理,一個人懂得越多,那麼這個人的價值就越大。

王旭在耐克專賣店的大門口四處看了看,見對面那條街有一家金店,他靈機一動,再回店裡買了個雙肩揹包,抱著樂樂去了對面那家金店。

“歡迎光臨,請問先生是要買首飾還是?”因為下雨的關係,金店一個顧客也沒有,王旭剛進門,營業員就迎了上來。

王旭點頭道:“我要買金條,你這裡有嗎?”

“金條?”營業員驚訝的看了他一眼,點點頭:“有的,先生要買多少克的?”

“你們店分別有多少克的?”王旭把小丫頭放櫃檯邊的凳子上,自己也坐了下來。

“我們店裡的都是標準金條,標準重量規格分別為10克、30克、50克、100克、300克、500克、1000克黃金,黃金成色為99.99%。”營業員頓了頓繼續道:“現在金價是一克305,先生要買多少克?”

“305...”王旭想了想才開口道:“你幫我拿五條100克,兩條500克,兩條1000克。”

“這麼多?”營業員吃驚的看著他,要知道就光兩條1000克的金條都要61萬,而且還沒算手續費,如果王旭真要這麼多,那這一單就上百萬了,這可是一個大單,她光提成,這也不少,所以她瞬間更熱情了。

“先生,你確定要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