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對質(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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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想著,他看向劉志揚道:“你雖犯下大錯,但好歹知道迷途知返,索性還能彌補,又有月明軒兄妹幫你求情,本院長就再給你一次機會,要是再犯,定將你逐出書院。”
劉志揚重重磕了一個頭:“多謝院長教誨,學生謹記於心此生都不敢再犯。”
他們這邊倒是溝通好了,那韓修遠能承認他害人嗎?
院長又喊來了韓修遠,韓修遠一看這架勢,便知不好,這是事發了?
不過沒事,他不承認,別人又能拿他怎樣,還能嚴刑逼供不成?
他可不是月明軒這種沒有依仗的小子,他是縣城韓家的親戚,是堂哥讓他做這事的,肯定不會不管他。
月明珠可沒指望韓修遠能承認,此次只要能還三哥清白即可,其他的,她自會解決。
韓修遠裝模作樣道:“院長,您喊學生來何事?”
院長把劉志揚寫的認罪狀遞給他,問他怎麼看。
韓修遠看後直喊冤枉,說他跟月明軒不熟,話都沒說過,往日無怨近日無仇的,根本沒有動機去陷害月明軒,僅憑劉志揚一面之辭,不足採信,說不定是劉志揚自己想陷害月明軒,故意栽贓在他身上,讓他背個大黑鍋。
總之,韓修遠拒不承認,滿口喊冤,竟瞧著比月明軒還冤。
劉志揚知道此番是絕不能當牆頭草的,否則絕沒好下場。
他在眾人的注視中從懷裡掏出一個荷包,雙手遞給院長:“院長請看,這是韓修遠給我銀子時裝銀子的荷包,當時我留了一個心眼,託辭身上沒有裝銀子的地方,韓修遠隨手給我的,上面繡著一個韓字。”
韓修遠有些懊惱,竟是著了這窮小子的道!
只是他以為這樣就可以拿住他的把柄了?太天真!
他冷靜道:“院長,這樣的荷包我有很多,皆是尋常之物,或是丟了,或是被偷了,都是常事,且荷包這種東西隨便一個繡娘都可以繡,拿這個做證據未免貽笑大方。”
到這裡其實事情已經很明瞭,雖然韓修遠不認,但院長覺得這事是他乾的沒跑了,但他最終沒有細究。
無他,每一個學生的底細,在入學時書院均有所記錄,他不想得罪韓家。
能還月明軒清白就夠了,沒必要節外生枝,平白給書院惹禍。
於是這件事情就這樣草草結束了。
可是在月明珠心裡,這僅僅是開始,要什麼時候結束、怎麼結束是她說了算。
就讓韓修遠和縣城韓家先安逸兩天,如果這個節骨眼上他們出了事,很容易就會讓人猜疑到他三哥,實為不妥。
她其實很看不上這個院長,看著一身儒雅,但缺了讀書人最重要的東西,那就是氣節!
讀書人沒有了氣節,就跟人沒了脊樑無異。
當然,她對院長的這種做法表示理解,人性而已,不足為奇。
但她還是希望三哥能找個機會脫離南山書院,在這樣的書院讀書,終究難成大器,難以走得長遠。
人要圓滑不假,但圓滑只是表象,在圓滑的表象下能夠堅守原則,才是她三哥應該做到的,如果捨本逐末,這書不讀也罷,終成禍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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