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尋找阿蒙的分身(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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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伯特首先想到的是:即便強如阿蒙,也需要利用人性對抗神性!
阿蒙天生就具備唯一性,理論上來說祂身上的神性一定是大於人性的。
也許正是如此,祂可能才更需要一些人性來維持平衡。
霍伯特甚至覺得,阿蒙那麼喜歡惡作劇,是不是就是他在努力展現人性的一面。
僅僅是惡作劇可能還不夠,就算祂天生不具備情感,他應該也會自己“欺瞞”自己,讓自己產生一定情感,因此帶動自己的情緒,讓靈性活潑起來。
接下來霍伯特才考慮,是否要狩獵阿蒙分身的問題。
霍伯特的第一想法是不願意摻和這件事情的,他現在正準備接納靈知會的喬納森他們,以壯大自己的力量,沒時間去招惹阿蒙。
關鍵是這件事情難以控制,以阿蒙對自己分身的佈置,早晚會知道是誰狩獵了自己的分身。
碰上個序列3或者序列4的分身也就算了,萬一碰上個序列2的分身來抓自己,想想都怪可怕。
霍伯特猜測在湯尼莊園的阿蒙分身,應該是個序列2,因為他回想起之前掩護克萊恩離開拜亞姆的時候,察覺到了來自拜亞姆的注視。
現在細想一下,那個注視的主人好像就有天使的層次。
所以霍伯特是偏向於,救出拉夫特就帶著他離開拜亞姆。
但是緊接著霍伯特又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信使對於狩獵阿蒙的事情,似乎過於積極了。
在霍伯特的印象裡,信使是一個一直置身於事外的人,關鍵是她這回沒要甜甜圈,讓霍伯特有些不放心。
不過緊接著,霍伯特想明白了這個問題:可能是因為信使姓圖鐸的緣故!
不管她現在的狀態如何,以前的遭遇如何,她,或者說祂,都是圖鐸家族的重要成員。
霍伯特甚至猜想,很可能祂是血皇帝的近親,不然不會在那個年代得到成為天使的機會。
也正是因為血皇帝的近親,就算想泡阿蒙都能給安排上。
那麼這個問題就得重新考量了,因為霍伯特意識到,這是收服圖鐸家族的好機會。
如果他能在這次事件中發揮到巨大的作用的話,不說徹底收復湯尼家族,也能在未來得到這個家族的許多支援。
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這樣的好處和將會產生的風險相較,是不是值得的?
這讓霍伯特想到了“秩序水晶”現在可以形成的壁壘,如果是面對阿蒙的本體,那麼霍伯特會乾脆直接投降,他估計“秩序水晶”形成的壁壘,目前沒辦法阻擋阿蒙本體的能力。
但是分身就不一樣,霍伯特認為利用“失序水晶”足可以為自己爭取幾秒鐘自救,或者求救的機會。
雖說風險還是不小,但是正如霍伯特之前所設想的那個問題: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
有些機會只要錯過可能就不會再有,比如幫助湯尼家族擺脫阿蒙控制的事情,現在幫忙還能救出一些人,以後再幫忙……估計就那個家族就徹底淪陷了,根本沒什麼忙可幫。
霍伯特預估了一會兒,最後下定決心:魔女教會老子都不怕,阿蒙的分身還怕個屁啊!幹了!
下定決心後,霍伯特回到現實世界,重新召喚了信使:“要我幫忙狩獵阿蒙的分身也可以,但是這場行動之後,你需要幫我戰鬥三次。”
信使沉默了幾秒鐘,然後才道:“如果幫你對付天使級別對手的話,我需要你為我提供伱的手杖那樣的木棍,只有在那樣的加持下,我才能暫時恢復最佳的狀態。”
霍伯特點點頭:“沒問題,這次狩獵我就可以給你一根‘秩序之木’,但記得把用完了的‘秩序之木’還給我,這個需要回收。”
接著他問:“用‘秩序水晶’形成的壁壘,真的可以完全阻擋阿蒙分身的能力麼?”
這一點很重要。
“可以。”信使篤定地說到:“阿蒙分身的神性並不是很強,所以分身可以控制的權柄並不多!有些權柄阿蒙的本體也不會給自己的分身。”
霍伯特緩緩頷首: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位格的問題,因為神性弱,分身的位格低,所以拿“秩序水晶”的力量沒辦法。遇到阿蒙本體的話,位格足夠,“秩序水晶”雖然有著源質的位格,但阿蒙也肯定能找到漏洞。
再次確定了這一點後,霍伯特才問:“我該怎麼在短時間內通知你出手的最佳時機?”
“我們可以建立一個靈性方面的契約。”信使道:“那樣的話,你只需要念出一句咒語,就能把我召喚到現實世界。”
如果是在剛認識這個信使的時候,霍伯特絕不會建立這麼涉及私密的契約,因為這意味著信使也能時刻找到霍伯特的位置。
但現在建立了基本的互信,也算是知根知底後,霍伯特並不反對這樣的契約。
於是他立即手寫了一份契約,首先規定,召喚咒語是古赫密斯語的“信使”這個單詞。
接著又註明就算知道霍伯特的位置,信使不能告訴他人或其他生物,也不能傷害霍伯特,不能窺竊他後,他們分別簽署了自己的名字。
還是以靈界為見證者,當契約被慘綠色的火焰吞噬,表示這個契約就此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