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別離難(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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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渡口在玉溪鎮,玉溪鎮上熙熙攘攘,各色攤販都在賣力叫嚷賣貨,十分熱鬧。
長歌與莫小邪說了自己的猜疑,莫小邪與郭瑤商議之後,決計在玉溪鎮住上一些時日等候甘棠。
對他來說,將孩子物歸原主,比甘棠是不是殺人兇手更重要。用莫小邪的原話來說:“查案,那是官府的事,我要做的只是要把孩子還給她。”
並且他對郭瑤再三說明:“不許太多管閒事。”
郭瑤噘嘴反駁,她認為自己這是江湖俠義主持公道,不算多管閒事。
莫小邪直言:“下次再惹了麻煩,我回廬州,你回濠州客棧,各不相干。”
長歌杵在一旁,看他們鬧彆扭。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這種事外人最好別插嘴,免得兩頭不討好。
這時候駱沅朗不知從何處冒出來:“幾位可要住店?”
長歌翻了個白眼:“與你何干,我們不是在船上道謝過告別過了嗎?”
駱沅朗展開摺扇,輕搖幾下笑道:“你們帶著孩子極為不便,我包下來旁邊這間客棧了,快隨我進去吧,進屋慢慢聊,外頭人多眼雜實屬不便。”
莫小邪瞟了他一眼,轉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駱沅朗不緊不慢地跟在他們身後。
莫小邪走到同福樓前,提步正要邁進去。
駱沅朗高聲道:“莫兄,咱倆想到一塊去了,我也以為這家酒樓更雅緻,所以我一併包下了。”
莫小邪掃了他一眼,滿臉不悅。轉身又離開了。
駱沅朗信步閒庭跟上。
幾人又走到如意樓客棧大門前,莫小邪停住腳步,看到店門口擱著客滿的豎牌,他問:“這家你也包下了?”
駱沅朗淡然答道:“是啊,這鎮上的酒樓客棧我全包下了,任君選擇。”
莫小邪轉過身來:“駱兄,你家不就在永樂城嗎?從這進城去不過一兩個時辰,為何要在玉溪鎮耽擱一宿呢?”
“家回不回都在那,又不會跑。人生難得逢知己,駱某作為永樂的東道主,當然要一路相伴,事事周全,方為待客之道。”他神色戲謔,卻莫名地有一派無所不知的泰然自若。雖是個少年的聲氣,嗓音卻比同年紀的男孩要略為低沉,甚是動聽。
莫小邪眉眼沉靜得彷彿一塊冷遇,殺氣隱現。他看了眼甚是悠閒的駱沅朗,道:“我們不是來雲遊的,不需要你作陪。”
駱沅朗逗了逗郭瑤懷中的小男孩道:“請便。”說罷目不斜視從莫小邪身旁而過,大跨步步踏進客棧。客棧內小二和掌櫃殷勤的接待著他,又是端茶遞水,又搬椅捶腿。
郭瑤神色楚楚地望著莫小邪,道:“春寒料峭,我們大人倒是可以找個破廟或是山洞住著,但孩子怎麼辦?”
莫小邪只專注在駱沅朗身上,不耐煩地朝她搖搖頭,不加理會。
長歌一把摟過郭瑤的纖瘦的腰身,輕輕往客棧裡一推:“莫大俠要住破廟山洞裡去就任他去住,我們就要住這客棧,高床軟枕多舒坦,熱飯熱菜不好吃嘛。”
莫小邪眉心怒氣湧動,聲冷如冰:“你敢!”
郭瑤身子一僵,不敢再動。
長歌臉一抬,笑吟吟的凝視他,一字一句道:“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使用暴力,是個懦夫才會做的事。堂堂武林數一數二的大俠這是要衝我動武不成?或是要對這兩歲不到的孩子動手不成?要不我找鄉親們來給你加加油鼓鼓勁?要不然你還下不了手。”
莫小邪面色鐵青,也只能伸手在客棧那個“客滿”的立牌上一拍,哐噹一聲,木牌四分五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