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按了露娜家的門,開門迎接他的是露娜的爸爸李霖。

從前追露娜時,招到露娜父母強烈反對,如今因為公事見面,都略顯尷尬。

“叔叔好,那個……我來採集指紋的。”

李霖尷尬的點點頭。

“叔叔好。”顧如初站在張雨後面,也打了招呼。

李霖卻很自然的說,“好,進來吧。”

李霖帶張雨跟顧如初,過去慕容子骸的房間,扣了扣門。

“子骸?子骸?警察過來採集一下你的指紋。”李霖跟她打招呼,但裡面的人,並沒有開門。

“門鎖沒拆掉嗎?”

“有,拆了的。”一般像這種精神狀態不好的人,保險起見,住的地方最好把鎖拆了,防止她在裡面自己出現意外。顧如初拉了拉門,裡面有東西堵在門口。

張雨也意識到不對勁,“如初!撞門!”

顧如初立即反應過來,兩個男人,拼了命的撞,一直撞到裡面堵著門的化妝臺開,門才開啟。

他們倉皇進去,發現,裡面沒人!

張雨第一時間檢查視窗,李霖家住一樓,窗大大的開啟著,慕容子骸逃了?

張雨趕緊打電話通知局裡的人抓人。

“叔叔,你昨晚有聽到什麼奇怪的聲音嘛?”顧如初問李霖。

李霖被嚇壞了,迷茫的搖搖頭。

張雨開始在現場檢查,就一間普通的小房間,桌前還開著燈,桌子上,放著一本厚厚的日記本,張雨翻了一下,第一頁,用書名號寫著,《魚先生和他的河豚太太》

“她是在寫小說嗎?”張雨發出疑惑。

顧如初看了那本書一眼,沒問是什麼,只是提出建議,“我們分頭去找吧。”

“好。”張雨把書收進公文包裡。

顧如初開自己的車幫忙找人,張雨則借了露娜的車開始找。

s市就那麼大,她一個沒有身份證的人,也不可能做高鐵大巴飛機離開,可s市那麼小,慕容子骸卻整整失蹤了28年。

找人是一件十分耗費心力的事,時間一晃,已經到中午,張雨隨意在路邊買了個饅頭,啃著,想到公文包裡面的那個本寫手稿,隨意翻了一下,就翻到那麼一句話。

“不偷不搶,愛一個人才不犯法。”

“是寫愛情故事的嗎?”張雨略感無聊的想著,“真的有這種人嗎?真是的~”

露娜打電話過來,“姑姑找到沒?”

“沒呢,我都不知道怎麼找了。”張雨怒怒的啃掉了半個饅頭。

“如初呢?”露娜焦急的問著。

“他也在找呢,不知道找到沒,先掛了,我問問他。”

他打電話給顧如初,結果顧如初居然沒接,“紙巾呢?”突然一陣內急,他在車上扒拉著,這扒拉一下,那扒拉一下,結果一不小心把一個禮品盒打翻了,是一本雜誌,張雨隨意一翻開,裡面全是是顧如初和露娜的合照,上面全是他們戀愛約會的照片,或者確認關係的聊天截圖,最後一張寫著認識一百天紀念日。

他腦子嗡的一聲,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他們兩個人在一起了?

張雨看著手裡的寫手稿,“不偷不搶,愛一個人才不犯法。”

可是,顧如初他偷了,他搶了!

下午五點多,警員打電話過來,“雨哥,不用找了,她自己回家了。”

“知道了。”

車力馬達一加速,車猛的一掉頭,張雨把車開去了顧如初家裡。

“我知道你在!你出來!你出來!”他本就急性子,按了門鈴他不出來,索性直接敲(砸)門。

顧如初開了門,語氣不好的說,“人找到了,你還有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