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啊,人家是園區裡一個管事的,園區後廚採買的時候,都專門來我家,說人家就好我家酸菜這口兒。”

“後來人發達了,說是混社會當大哥了,給勐能整個夜場包圓了,打那兒開始,咱就再也夠不著人家了。”

“不過,咱家的酸菜,那在勐能所有東北人心裡都是獨一份的,汆白肉一絕……老闆,來一份啊?”

我望著他,輕輕點了點頭:“行,那就來一份。”

“汆白肉鍋裡再給我來一份血腸,熟了單獨裝盤,配蒜醬。”

我這番話說完,他衝我豎起了大拇指,說了一句:“您是會吃的!”

說罷,直奔後廚。

此刻我才明白,再牛的人,在普通老百姓眼裡,那也就是喝多了才會拿出來吹牛逼的調料,否則就算你能上天入地和人家有什麼關係?

人家一個按時交稅、靠做買賣養活一家老小的生意人,開飯店掙辛苦錢,還管你是誰?大不了捱了欺負就認慫,你總不能衝著一個認慫的人揚起屠刀吧?

這才是老百姓過日子的方式,他們活的不是權柄、財富,他們活的是老婆的嬌嗔和孩子的笑,老孃的健康和偶爾湊上三五知己來場牌局的逍遙。

他管你城頭王旗換呢,反正這兒也不是國內。

想到這兒,我反而想通了,沒準我瞧不上慫人的那些點,正是他們可以安穩活下去的優勢;

當你耀武揚威或者瀕臨生死抉擇的時候,人家最需要的,就是心愛之人的一個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在心裡覺著已經不普通了的,但,這一秒,我竟然有點羨慕這些普通人的簡單和安逸了。

只是,我這個混社會、蹲大獄的人怎麼也沒想到,慫,居然也是一種生活方式,還是人世間最普遍的生活方式。

菜上來了,老闆還很大方的端過來一個口杯:“哥們,喝酒不?”

我笑著點了點頭。

“我自己釀的,在國內,整這玩意兒要麼得有手續,要麼得偷著弄,到這兒不一樣,想喝什麼自己動手。”

他指著酒杯繼續說道:“純高粱釀的,進嘴就能頂個跟頭,來,嘗一口,我請!”

就這個二兩半的口杯,讓飯店老闆豪氣的拍起了胸脯,就跟我得領他多大人情一樣。可,今天我看見此人做出了眾多違反心中交際原則的行為,不光沒有厭煩,還有點想笑,善意的笑。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酒沒他說的那麼好,口感還有點粗糙,進嗓子眼有種很特殊的香醇,嚥下去後的辛辣根本沒經過任何調和,帶著一種野氣。

可這酒喝的舒服啊。

舒服的是,身為小民在邦康卻沒有國內那麼諸多管制;儘管在異國他鄉,卻能憑本事賺錢,不跨越雷池半步。

我懂了,我全懂了。

民心不一定得是擁有多高的理想,又或者被逼入絕境,真正的民心是隻要統治者能給他們留一口飯,最好還能吃著舒服,那就算有人拿來真金白銀,他們也不願意造反。

他們所要的,只不過是最簡單的活著,唯一的奢求,是能再多一點尊嚴。(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