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張蕭唬人,顧靈珊離職(為斯易大佬加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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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張蕭抱著糖果準備走出店外的時候,卻被和那婦女一同前來的兩名男性同伴給攔住了:“你打了人,還想就這麼一走了之?報警!”
其中一人嘴上說著,手裡已經掏出手機正要撥打報警電話。
顧靈珊一聽要報警,心裡就開始慌了,正要上前勸解,卻聽到張蕭鎮定自若的說:“報警?好啊,我也想報警,正好你報,我在這兒等著。”
“根據《冶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損毀他人財物等行為,情節較輕的,相關部門可以進行調節處理,也可以根據《冶安管理處罰法》中第43條1款的相關規定,進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以上500一下的罰款。”
張蕭非常熟練的開口說道,中間頓了頓,又接著說道:“我對自己的力道掌控很自信,打她的臉最多臃腫兩天,撐死輕微傷,構不成刑事犯罪,不過她打我老婆,到時候最多我們一起進拘留所,不過她對我老婆的人格侮辱。
我將會根據《刑法》第246條中的侮辱罪,對她提起法律訴訟,按照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冶權利。
我想店裡的監控已經把她剛才打罵我老婆的畫面,都已經記錄清楚了,希望你們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時間,等著法院的傳票!”
張蕭說完,整個店鋪內都一片寂靜,所有人都滿臉震驚地看著他。
就連地上那個撒潑打滾的婦女,也不哭不鬧了,她現在慌得一匹,這什麼玩意兒啊,就要三年以下的。
就罵人兩句,怎麼還就扯上坐牢了呢?
“你··你少·唬我,哪有打了人不坐牢,罵兩句還要去坐牢的”那個拿著手機要報警的男人強裝鎮定道。
張蕭冷笑道:“沒文化就回去多讀點書,不要出來替人出頭,覺得我是在唬你,你現在直接報警啊,有專業的人士會告訴你!”
張蕭的架勢實在是太唬人了,沒有人敢站出來說,他隨口說出來的這些條款到底是真是假。
另外一名男子悄悄的拉了下同伴的衣角,小聲說道:“要不··就算了吧!”
顯然,他也是被嚇到了,平時打個人罵兩句,最多也就是派出所前來調節一下就好了,這怎麼突然就搞成了要坐牢了呢?
就是來逛個街,買個衣服而已,至於把事情鬧得那麼大嗎?
那個拿著手機的男子猶豫地看向自己的老婆,而坐在地上的那個婦女,現在也啞口無言了,只是那有些發白的臉色,和微微顫抖的身體,都反映出了她此刻的緊張。
“還報不報警,報就趕快,不報就讓開!”張蕭冷哼一聲。
那兩個男人不知道是被張蕭剛才的話給唬住了,還是不想把事情鬧大,直接給張蕭讓出了一條路。
一路上那些圍觀的群眾,也都主動地避讓,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張蕭身上,其中不乏有人帶著崇拜的眼神。
隨口就能夠把法律條文給說出來,不管真假,光是那份談吐,那份氣勢,就足夠讓人心生敬佩和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