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君乾就跟狗一樣,對莫若雲的話無有不依的。

看著真是令人噁心。

“但願吧,不過,他不介意莫若雲嫁人了?”

關於這一點,她十分好奇。

不是心愛的女人嗎?是個男人都該介意吧。

“你覺得厲君乾是個正常人?”

一句反問,徹底將她噎住。

是她大意了,對於厲君乾,她怎麼能用正常人的思維去看待他呢。

就算對方有老公又怎麼樣。

只要人在身邊,管她有沒有老公。

“對了,你找我就說這事?”

確實有些有用的資訊,可回家也能說,幹嘛非要她跑一趟。

之間對方拿出一份檔案,來到她面前。

接過一看,好不得了。

普華大廈轉讓書!

那可是京都最賺錢的商場,名門貴流女人的銷金窟啊。

“籤個字。”

合同最後一頁開啟,她都沒看清前面的內容,他就之前將筆塞到她手裡。

這是要用強?

若不是她瞅到了封面的字,還真以為他讓自己簽了什麼賣身契不成。

這話說的輕鬆的。

籤個字。

她可沒有底氣和財力這說胡說,

“等一下,我還沒同意。”

鬆開筆桿,就是不配合他。

任由他的手抓著自己的,不再武力之下屈服。

倔強的指頭死活不彎曲。

“就籤個字而已,你不用這麼較真吧。”

本想忽悠過去,可是對方不上當啊。

鬆下了力道,沒在強迫她。

“你這二話不說的就讓我簽字,要不是看見封面上的字,我真以為這是什麼賣身契啊。”

沒有在逼她,一切都好說。

想送就送嘛。

何必搞這麼麻煩呢。

“太多強硬的,一點都不像是送人東西的樣子。”

“我怕你不收。”

好傢伙。

這是秉承,我送我的,你愛要不要原則是嗎?

他就是將你愛要不要換了一下,變成強制性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