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現在身處50年代末的港城。

8年前,阿霞18歲,花一樣的年齡,雖然是小家碧玉,卻也出落得楚楚動人。

她父母就她一個女兒,雖然只經營窮人區的一家小雜貨店,日子也算過的下去。

阿洛19歲,住在阿霞隔壁街,也是窮人區。

他高中畢業回來,找了一份巡警的工作。每個月的工資是110港城幣。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

在當時的港城,110塊工資是很低,但這份工作已經是阿洛家人託關係花了大價錢才給他安排上的。

做巡警除了賺合法的110塊月薪,大部分都是靠收保護費,每個小攤位收個3塊5塊。

一條街巡下來,一個月也有不少的外快,每週所得除了孝敬長官的部分,其餘落到自己口袋的遠遠比工資要多的多。

那是一個混亂的年代,一直到1975年廉潔(ZHENG)公署成立前,此類黑白兩道通收保護費事情極為普遍。

阿洛負責巡查阿霞家所在的雜貨鋪的那條街。

阿霞把早已準備好的五塊錢給了新來的巡查阿洛。

阿洛沒有收,他不喜歡私下收保護費這種事。

阿霞因阿洛不願收受賄賂,而對心生好感。

阿洛對美貌的阿霞更是一見鍾情,再見傾心。

阿霞父母照著當時的規矩,向阿洛家派來的媒人提出了五萬彩禮的要求。

當時港城的高階文員工資一個月約為300港幣。

5萬塊可以購置跑馬地一套80平米住宅。

阿霞父母提出這個數字,算的上是非常高昂。

如果阿洛順應當時的風氣收受賄賂,這筆錢也不會太難籌到。

只是他不願意違心賺錢。

阿霞也不願意阿洛為了賺錢做不開心的事。

幾個月下來,二人情根深種,沒錢結婚是他們最為頭疼的事。

阿洛按耐不住思念,經常在夜晚偷偷和阿霞約會,承諾自己一定會給夠她父母要的彩禮數額。

耐不住血氣方剛,耐不住心裡無盡的愛意。不願接受規矩的阿洛,卻在明媒正娶阿霞之前要了她的身體。

阿洛剛正不阿,雖被同事排擠,卻被上司賞識提拔。

這對於一心只想靠著升職漲工資,慢慢的存錢阿洛和阿霞是一訊息。

也是一件讓他們看得見希望的美事。

如果阿洛因為阿霞父母的高要求而卻步,或者沒有因為按耐不住的慾望去奪了阿霞清白,也就不會有阿霞之後的悲慘人生。

不久後,貧民區發生了一場大火,阿霞父母喪生火海,阿霞不知所蹤。

阿洛一家人順利逃了出來。

9413看著小寶鏡推送的劇情,一直在吐槽。

“嘿嘿,問題來了,人口那麼密集的貧民區,突然發生大火,能逃出來的人,都是無家可歸的窮人,這些人全部聚集在一起等港府的救援,為什麼阿霞會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