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一看手機,又是大姐。

他剛從酒店出來到車庫的時候,開機便看到幾個未接電話,有蘇倩的還有大姐的。他先給大姐撥了回去,得知蘇倩突然跑了。

今天他媽和大姐二姐去家裡找蘇倩借錢,他出來躲清靜。

剛好有個女網友,出差過來,便一起吃了個飯,開了個房間。

女網友住宿不需要發票報銷,便寫了他的名字,公司每個月有一定的報銷額度,不用白不用。

他怕照直說,蘇倩胡思亂想,便藉口加班。

和女網友認識三個月,在網上聊得挺好,見面感覺也不錯,除了一起吃飯,回房間還接著聊了會。

餘華承認自己很喜歡這個女網友,但他知道自己已經結婚了,出格的事不能做。

只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雖然對方有些暗示,他也沒敢踏出那一步。

出了酒店他給大姐回了電話,得知蘇倩跑了出來了,回到公司看到未接電話,趕緊給蘇倩撥了回去。

原來只是躲他的媽媽和姐姐們。

蘇倩也就這點好,給他的自由度挺大,從來不看他手機,也不過問他的工資。

既然蘇倩已經知道他不在公司,他乾脆直說自己見客戶去了。

果不其然,蘇倩沒有任何懷疑,還答應幫他買滷肥腸。

如果,蘇倩能改掉揮霍無度,不思進取,不尊重他和他的家人,這些壞毛病,他倒願意跟她過一輩子。

戀愛四年,結婚三年,餘華心裡清楚,對蘇倩的愛早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每次蘇倩無理取鬧,他都覺得厭煩。

如果蘇倩還是這般不懂事,他就跟她離婚。

25歲的餘華越來越欣賞性感有趣的大腦,蘇倩太無趣,太低俗。

她的日常就是買買買,不高興,不開心,總要他哄她。

而他每天都忙得像個陀螺,哪有閒工夫聽她說哪家百貨公司搞活動,哪個品牌出什麼款特惠,哪裡有秒殺。

管他出什麼新款,萬變不離其宗。女人要有氣質,有身材穿著才好看啊。

而蘇倩越來越像家庭主婦,一點貴氣都沒有,掉進錢眼,越來越庸俗。

餘華接通了大姐的電話,什麼?蘇倩鬧什麼,竟然把警察叫到家裡了!

這女人又發什麼瘋!竟然把他親媽親姐姐們當賊?

過分,越來越過分!

餘華二話不說,從公司開車回家,今天一定要把蘇倩這瞧不起農村人的臭毛病給掰過來。

蘇家有錢又如何?顯露出來的不過是心靈的貧窮和靈魂的醜陋!

週末不堵車,餘華很快就到家了。

兩個警察還在,拍照,詢問。

蘇倩不僅把今天的損失說了,還把以前丟失的購物卡,貴重食材,化妝品,首飾等等,全部報案。

依據《刑法》第264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省的立案標準是3000塊以上屬於數額較大。

3萬到10萬則是數額巨大。

蘇倩提供的失物清單,以及購買發票的價格累計超過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