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吳富貴準備在回城的頭一天,他老婆就收到小姑子寄過來的一個存摺。

存摺寫的是大嫂本人的名字,裡面有10萬塊錢。

吳家人都震驚了,這是多大的一筆錢啊!

雖然聽老大說小妹在城裡和一位款爺合夥做生意,也沒想到能有這麼多錢。

吳家爸媽不樂意了,馬上老二媳婦就要生了,家裡那麼多活都指望著老大媳婦呢。

這時候讓她回孃家,還帶著鉅款,叫他們心裡怎麼能樂意,連帶著遷怒女兒不懂事。

“孩子不能沒媽,好好的日子,翠娥她折騰哥嫂離個啥?”

更讓他們心裡不憤氣的是,大兒子帶回來的1萬塊錢,本以為是筆鉅款,是兒子和女兒的全部孝心。

沒想到女兒竟然拿得出10萬塊給老大媳婦,不患寡而患不均,讓二老心裡酸成百年老醋。

更何況,這10萬塊錢是給大兒媳帶回她孃家的,怎叫他們不氣?

如果這錢是給女兒給老大的倆孩子,他們二老也不是不能接受,水往低處流,長輩為晚輩存錢是應該的。

姑姑給侄子侄女多少錢,那都是當姑姑的一片心意。

他們二老還不至於跟孩子去攀比,在農村生活,即使哪天他們幹不動了,有那一萬塊錢養老也足夠了。

孫子們以後讀書花費多,有十萬塊存著,那是好事,他們不會跟女兒計較這些。

可現在是女兒拿錢給大兒媳婦她帶回孃家!

這事他們意見就大發了。

照他們的意思,大兒媳婦就應該留在村裡照顧孩子照顧家,大兒子在城裡賺錢和妹妹有個照應。

夫妻分開,各忙各的,一年見一次面也就夠了。

他們家可不是陸家那種惡人,瞞著鄉下媳婦再城裡另娶。

老大隻是去賺錢,又不是去犯重婚罪,賺到的錢將來還不是他們小家庭的。

這十萬塊,堅決不能給老大媳婦帶走,不僅錢不能走,人也不許走。

吳富貴前兩天只是震驚妹妹的大手筆,暢想著他在夏市賺錢後的美好未來。

可現在看到真金白銀的10萬塊,存摺名字只是他老婆一個人,心裡也酸了。

妹妹這是讓他人財兩空嗎?

也不對,錢是妹妹出的,不關他什麼事。

妹妹花10萬讓他脫離妻子的管束。

這,本該高興!

可怎麼就高興不起來?

如果妹妹給他10萬,即使有老婆管著,他也心裡平衡了不是?

或者說,他有了10萬,老婆就管不住他了,他想抽菸就抽菸,想喝酒就喝酒。

對,就是這個理,想通了,問題是10萬應該給他,而不是給他老婆!

想通了的吳富貴,現在有足夠的理由不高興,

他不樂意,他有情緒!

倒是吳富貴媳婦,看到她名下存摺上的10萬鉅款,氣也順了,心也寬了。

她這小姑子,真是個人才,同為女人不但不刁難嫂子,還對她這般好,沒想到嫁到吳家七年,最不捨的竟然是吳翠娥。

公婆的憤怒,丈夫的臭臉,這都不是事,她要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