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江書愛出現(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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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
池凌山,某處村莊。
許久不見的凌絕宗首席大弟子,也就是江書愛,正在辛辛苦苦的拿著鋤頭在種田。
自從上次江書愛跟火焰狂虎的那場較量之後,就落在了附近村莊的小樹林內,自此失去了記憶。
所以,被附近路過的李老漢家的二妞所撿到,這才把他給帶了回去。
田間…
“傻子哥,瞧你累的,這滿腦子的汗,還是快歇歇吧。”二妞氣喘吁吁的來到傻子哥面前,拿出手絹溫柔的給他擦了擦汗水。
說起二妞,可是這村莊裡的一枝花,年芳二十八,似乎比傻子哥年紀還大。
不過,二妞卻是簡單傻子哥的第一眼時,直接就情有獨鍾了。
而江書愛自醒來的那一刻起,不對,是傻子哥醒來的那一刻起,就只見過二妞這麼一個女人。
畢竟,這村莊,就只有李老漢一戶人家。
而且,傻子哥也是一樣,第一眼看到二妞時,就已經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了。
“二妞,我不累,你爹都答應把你許配給我了,以後我會更努力耕田的。”傻子哥直接把手絹拿了過來,自己隨便擦了擦。
然後,就直接把手絹隨手扔了。
而這一舉動,卻讓二妞心中覺得有些委屈。
要知道,這手絹不重要,但手絹上鏽的那對鴛鴦可是十分重要,最起碼對二妞來講,心中的分量是很足的。
本來,這鴛鴦手絹,原本是要給傻子哥當定情信物的,可是剛剛見傻子哥那麼累,才勉為其難的掏出來尋思給他擦擦汗。
反正,髒了的話大不了拿回去洗一洗就好了,可萬萬沒想到傻子哥拿到手絹只顧著擦汗,對於手絹本身更是連瞅都沒瞅一眼。
“傻子哥,是種田。”二妞雖然心委屈,但也沒有多說什麼,只是糾正了他剛才那句話,用詞不當。
沒辦法,在修真界,耕田不叫耕田,叫種田,這是修真界的規矩。
“對,種田。”傻子哥急忙糾正道,接著又拎起了鋤頭,開始幹活。
就這樣,臨近中午,傻子哥一人就把所有的田地裡的所有雜草就都給搞定了,而二妞也是一直站在那裡,看著傻子哥幹活,都不幫把手。
要知道,二妞的腳下可是還有把鋤頭呢。
“傻子哥,那邊有塊大石頭,咱們去那裡坐會吧。”二妞見時間也不早了,便笑著道。
算算時間,現在也到了吃午飯的時間了,自己的布袋裡還有些許地瓜,剛好可以拿來烤著吃。
傻子哥聞言,也是回眸對著二妞笑了笑,便扔下鋤頭急忙關切道:“二妞,天兒這麼冷,都下雪了,你還是回屋去吧。”
傻子哥見二妞這麼冷的天兒,都在一直陪著自己鏟地,心中有種說不出來的溫暖。
雖然,二妞就站在一旁看著自己,什麼活都沒看,但就算如此,二妞的心意自己還是感受到了。
沒辦法,修真界就是與眾不同,大冬天的也照樣種田,也許是農作物的生命力比較頑強,就算是大冬天播種,也照樣可以長的蓬蓽生輝。
可以說,按地球的說法來講,這完全違背了時間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