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曉薇深呼吸道:“華夏衛視準備做一檔音樂競技類節目,邀請網紅歌手和明星歌手同臺競技,最後勝出的歌手將獲得春節晚會的演出資格。”

“春晚資格?”

李安瞪大眼睛,吃驚地說:“你沒聽錯吧?”

“沒有,沒有,他們真的是這麼說的。”齊曉薇說著開啟電腦,找到郵箱裡的郵件,展示給李安看。

她說:“你看,這是華夏衛視剛剛發給我的書面邀請。”

李安俯身一看,表情越來越驚訝。

還真和齊曉薇說的一樣,華夏衛視要邀請他參加節目,最後勝出的冠軍將得到春晚演出資格。

這獎勵可太豐厚了。

春晚是全世界收視率最高的節目,據官方統計,節目收視人數高達五億!

只是……

李安稍稍冷靜,坐在齊曉薇旁邊,把那封郵件反覆看了幾遍。

“這個節目的賽制,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啊。”李安小聲嘀咕。

齊曉薇附和著點頭:“我感覺也是,和滬海衛視的《我是歌神》很像。”

“估計就是照抄的《我是歌神》”李安嘆息一聲。

雖說綜藝節目抄襲是常態,但這樣明目張膽,屬實有些不要臉了。

“有可能是買了節目的版權。”

齊曉薇猜測道:“自從老闆你退出,那檔節目的熱度就一落千丈,現在已經變成一月兩更,收視率跌破到0.5了。”

“也對,”李安若有所思地點點頭:“估計是節目組看這節目沒什麼賺頭,就把版權賣給華夏衛視了。”

“那,我們要參加嗎?”齊曉薇說。

“當然要參加。”

李安重重點頭:“春晚的演出資格太珍貴了,我們必須要拿到手。”

翌日。

李安帶上齊曉薇和遲強,動身前往首都京北,當面和華夏衛視洽談合作。

合作談的很順利。

華夏衛視誠意十足,李安開出的條件,他們全部答應。

他們一不缺錢,二不缺資源,唯一需要的,就是熱度和收視率。

而這,恰恰是李安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