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完成,順利拿到了任務獎勵。

李安心情大好,沒怎麼嘲笑他們,而是對著樂隊隊長竇雨星問道:“不知道我這個不入流的網紅,還配不配讓你們伴奏?”

“配,配!”

竇雨星連聲說道。

旁邊的陳昆又嘆了口氣,悔之不及地說:“是我狗眼看人低了,您這是真神仙!”

李安滿意地點點頭,“那我等下把演出要用的曲目發給你們,你們儘快熟悉一下,到時候我們先排練一場。”

樂隊幾人連聲稱是。

看他們那恭恭敬敬的態度,和之前判若兩人。

李安剛出門,霍思燕就追了出來。

這個穿著抽褶吊帶背心,留著一頭短髮的漂亮妹子,臉色羞紅地跑到李安旁邊,輕輕一挺胸。

“安神,我是你的粉絲,你能不能給我籤個名啊?”

李安驚訝地看著她。

這妹子好像是樂隊的鍵盤手,剛剛站在旁邊一言不發,李安對她的印象還算不錯。

但。

這簽名的位置有些不太好吧?

看她挺胸抬頭,抻著衣領。

分明是要他把名字簽在胸口的空白位置啊。

李安尷尬的抽了抽嘴角:“這個位置,不太好吧?”

霍思燕眨眨眼睛,調皮地笑道:“難道你還想簽在裡面?”

啊,這…

李安一下子就僵住了。

在第一次見到偶像,聽到偶像的現場演奏後。

這個爽朗的樂隊妹子,展現出了她的大膽和風情。

李安長呼一口氣。

不得不承認,這妹子撩到他了。

他故作鎮定地問道:“你就沒有紙嗎?還是簽在紙上吧,籤衣服上的話,時間久了字跡就掉了。”

“字跡掉了,我就再找你籤一次。”霍思燕大膽地說。

這下李安沒辦法了,只好接過霍思燕手中的馬克筆,把李安二字寫在了她的白襯衫上。

“簽好了,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丟下一句話,李安倉皇地逃出練習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