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衣食足而知榮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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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呢,也平平安安長到大。娶了媳婦兒,還有了自己的幾個孩子。
見自己弟弟沉思,陳毅行突然說道:“弟弟啊,我還是覺得,咱家以後要是有錢了,把日子過好了,咱都別留在村裡。直接搬到縣城裡住去。縣城雖然難混,可也沒這麼吃人……”
陳毅軒聽了,搖了搖頭。
“到時候再說吧!”
“咱家現在跟他們一樣,都是窮鬼一個呢,沒什麼好擔心的。”
說完,陳毅軒還在心裡暗道,去縣城住?說的倒是輕巧!
縣城隨便一套青磚房,都要三四十兩。
哪怕租房子住,一套四合院那樣式的,一年的租金也不便宜。好像都要二兩左右。
他家現在混個溫飽都夠嗆,哪裡有那個錢燒?
再說了,去了縣城後,一家人靠什麼維生?
拋家棄子,去縣城周邊離了幾十公里的煤山挖煤?又或者是幽水河的碼頭邊當搬運工,天天扛大包?
陳毅軒光是想,他都覺得不靠譜。
陳毅行剛才說那麼一通話,僅僅是為了試探自己弟弟陳毅軒的口風。
見他現在還沒有到縣城生活的想法,他只得按捺住心裡的不甘,突然岔開了話題。
“弟弟,我先前按照你教我的標記追蹤法,在十幾公里遠的山上,又找到了一個馬蜂窩。你看,咱們什麼時候動身?”
搞到一個十幾斤的馬蜂窩,至少有兩三百文大錢掙。陳毅行聽了,立馬抬起頭。
“隨時可以。不過,咱還是要往那邊多跑幾次,看看周邊的環境。”
說完這話,陳毅軒突然又一臉嚴肅地跟陳毅行說了。
“哥哥,以前就聽人說,親兄弟都要明算賬。這以後你找到掙錢的東西了,要麼你自個兒幹,要麼你找我幹。你自個兒幹,自個兒掙來的錢,你自個兒拿著。而咱倆一起幹的事,要是得錢了,可以對半分。”
陳毅行聽了,連連搖頭,還連連擺手,拒絕的特別徹底。
“弟弟,你太客氣了!”
“我們一家三口自從投奔你家後,吃你家的,住你家的,不知道花了你家多少錢!我是個知道好歹的,心裡明白這事兒要是出在村裡其他人家,他們萬萬不可能做到像你這樣。”
“我、我還是不要你跟你對半分錢了。那些錢你都拿著,攢起來。攢的多多後,我們明年就買些經久耐用的好木頭回來,教你們做個紡織機。孩子們到時候能多學門本事,也是極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