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根他們工地離花朵兒她們那裡只有兩公里多的路程,但是工地上管吃住,所以花大根幾乎沒有去找過她們。

倒是奶奶有時候會讓李苗開車帶她去工地去看看兒子,給他帶一些好吃的。

大年初二那天,元培林把李苗帶回老家給父母看,元培林的父母當然是看在眼裡,喜在心裡。

之前那個未婚妻,是外地的人,雖然長得漂亮,但是除此之外就沒啥拿得出手的,奈何兒子喜歡,他們也不得不接受。

而李苗,舉手投足端莊沉穩,眼裡有活,手腳麻利,一看就是一個過日子的人。

更何況李苗是本地縣城的人,也算是有根有底的人,不會像之前那個,說跑就跑了。

元培林帶著李苗回來,又專門去李苗家拜訪了李苗的媽媽。

又把兩家的家長約到一起吃了一頓飯。

元培林家人沒有因為李苗媽媽身體狀況嫌棄李家。

李苗媽媽也沒有因為元培林家是山區農村的看不起元家。

過年以後,元培林和李苗的婚事也被提上了議程。

因為他們的年齡算是同齡人中偏大的了,雙方家長都催著他們儘快把婚事給辦了。

元培林和李苗結婚那天是週六。

他們特意邀請了花朵兒和於芳菲去做了伴娘。

花朵兒推辭說她和於芳菲年齡小,做伴娘的話,撐不起那樣的場面。

元培林和李苗差不多異口同聲的說:“你撐不起來,還有誰能撐起來?”

花朵兒笑道:“還沒有正式結婚,你們倆就這麼齊心協力配合默契了嗎?好吧!你們倆也算是我撮合的,我就好事做到底,答應你們當伴娘。”

於芳菲比花朵兒大一歲,十五,花朵兒十四,但是她們倆個子高,都有一米六五了,弄了頭髮穿著元培林給她們特訂的禮服,從外表看,他們兩個小孩子做伴娘,一點也不違和。

於芳菲看著笑容滿面忙裡忙外的花朵兒,在一個空檔忍不住悄悄地衝她道:“朵兒,之前,我以為你和培林大哥……”

花朵兒打了於芳菲一拳,半怒道:“芳芳,虧你還是我的好朋友呢!竟然這樣想我,我才十四歲,元培林都三十四歲了,他都可以當我的爹了。”

於芳菲不以為然,“哪有什麼關係?男人大二十歲,不算什麼。”

“那是你的想法,我可沒這麼重的口味,我不喜歡大叔,只想找一個和我各方面匹配的,年紀也相仿,一起慢慢的變老。”

“元培林這麼有錢,人又長得帥,為人還仗義,如果不是他,你的房子蓋不起來,恐怕連地皮都會被原來的房主收回去,這樣完美的男人,沒有女人不喜歡他。”

花朵兒揶揄她,“這麼說,你也喜歡他?”

於芳菲的瞬間臉紅了起來。

花朵兒解釋,“這個年紀,情竇初開,心裡喜歡一個異性也正常,但是咱們要有正確的擇偶觀,看一個人不是看外表,也不是看他的財力,要看他的德行,看中外表的,外表會隨著時間流逝,看中財力的,財力也會如水一樣來來去去,只有德行,是永遠不變的,它會帶給你福報和安穩順遂,這才是最珍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