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一章 難言之隱(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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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曦低頭,暗沉:“是的,我喜歡他,可惜不會看上我,我只是一個知府大人的小妾。”
夏芸低估:喜歡一個人,是沒有原因的。
自說自話!
就跟自己一樣,當初喜歡他,根本不知道,是宇文浩的兒子,只知道被人追殺。
愛上他,並不是為了享福,而是陪伴他,跟他同甘共苦。
雖然小聲,王若曦還是聽見了,笑道:“夏芸,你支援我是不是?”
夏芸含笑:“那是你們的事,我不敢斷言,不過文天賢那裡,怎麼交代!”
料定熊銘不會喜歡她。
王若曦道:“才不會害怕文天賢,那個死老頭,早就討厭死他。”
夏芸瞭解熊銘,絕不會喜歡她,不是因為是文天賢的女人,而是因為熊銘,心裡只有她夏芸。
當初李嵐就是嫉妒,才走到今天的地步。
何況李嵐更不一樣,他們起碼還是青梅竹馬,而王若曦只是,熊銘曾經利用的人,她清楚,王若曦答應熊銘,是為了出文府。
來了這麼久,就沒有能夠出去,以後更是困難,除非熊銘救她,或者是文天賢趕她走。
好像不現實,他那麼喜歡王若曦,怎可能趕她走。
熊銘撒謊,是害怕知道,夏芸是他女人,就不幫他,這點,夏芸不怪他。
沒有辦法,誰叫自己,不能離開這裡。
夏芸環顧了四周,小聲:“隔牆有耳。”
王若曦壓低聲音:“我以後注意。”
夏芸不可能告訴她,自己就是熊銘女人,皇上就是熊銘,熊銘就是皇上。
如果知道,可能不會為熊銘做事,也有可能仇恨自己。
女人的妒忌心,比刀劍更厲害。
就跟文麗一樣,如果誰敢把她夫君搶走,肯定是不想活了。
因此,一才沒人招惹她。
這個女人,除了虛榮心,就是妒忌心。
就是想不通,他們無親無故,接觸時間不長,老是記恨她。
只是暫住他們家,回頭就會離開,為何那麼生氣。
美麗就那麼重要嗎!
萬一哪天醜了,肯定會活不下去。
美比命都重要,相信她就是那種人。
文麗除了外貌,真的沒有什麼,心腸應該跟蛇蠍一樣。
正要離開的時候,文麗卻來了,而且身後跟著劉華。
想什麼,來什麼。
此時,還不想見到她,這個女人,腦子跟正常人不一樣王若曦早就看見,特別是看到身後的跟屁蟲劉華,更是憤怒,調侃:“大小姐,你深怕誰把你夫君搶了嗎!乾脆放在兜裡,不讓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