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美國當局也不會強迫海軍接受一種安全係數並不高的單發戰鬥機。

美國都沒有辦法同時搞兩種發動機,華夏呢?

顯然,這個問題更加突出。

其實,這也正是FC31的致命缺陷。

要知道,FC31是典型的雙發中推中型戰鬥機,而華夏軍方其實並沒有規劃中等推力的第四代發動機。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華夏空軍的重點工程其實是為J20配套研製的S15。

這是一種與F119相當的第四代大推力發動機,也是J20最重要的子系統,同時是研製難度最高的子系統。

因為研製難度實在是太大,研製進度一拖再拖,所以前期服役的J20,採用的是從俄羅斯引進的AL31F,以及與其相當的S10B,這些J20也被稱為初期型號,只是勉強具備了作戰能力。

要等到S15問世,J20才能獲得完備的作戰能力。

嚴格說,配備了S15的J20,才是空軍真正想要的四代重型機。

只是研製S15,就讓華夏感到了巨大的壓力,佔據了大部分的科研資源,哪還有能力去研製一種第四代中推發動機?

結果就是,FC31的原型機使用的是俄羅斯的RD93發動機。

即便今後為了出口,短期內能夠提供的也只有與RD93相當的S13。

至於傳說中的第四代中推發動機,其實一直就在傳說當中,恐怕再過十年,也未必能夠裝到FC31上。

顯然,使用RD93與S13的FC31,最多也就跟初期型的J20相當。

其實,受到此存限制,FC31還比不上初期型的J20。

那麼,華夏為什麼沒有直接推出JF30呢?

很簡單,在之前的幾年裡,重點是J20。

為了保證J20能夠及時裝備部隊形成戰鬥力,其他的都得讓路。

那麼,華夏為什麼急於推出FC31呢?

同樣簡單,即FC31本身就是空軍選型中的失敗型號,而且受中型機限制,一直不被軍方看好。

或者說,FC31本身就是備胎。

在美國開始大力推銷F35A的時候,華夏需要一種“國際戰鬥機”,不說能夠拿下多少國家的訂單,只是讓那些希望獲得第四代戰鬥機的國家知道,能夠從華夏採購到自己想要的戰鬥機,其實就足夠了。

說白了,FC31專案的主要價值,其實就是在為“華夏製造”打廣告。

當然,也是備胎。

簡單的說,如果JF30出了問題,那就強行推廣FC31,先佔領一部分市場,打響華夏戰鬥機的名號。

此外,還得考慮軍火貿易,特別是尖端軍火貿易的政治與外交價值。

總而言之,FC31的出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讓華夏成為了美國之外,唯一能夠對外輸出第四代戰鬥機的國家。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FC31等於讓華夏邁進了戰鬥機供貨國的第一梯隊。

在這個梯隊裡面,只有美國與華夏。

雖然在第二梯隊裡面有很多國家,俄羅斯、法國、英國,甚至包括韓國,但是這些國家因為無法輸出第四代戰鬥機,已經被美國與華夏拋到了身後,而且今後也未必能夠擠入第一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