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火箭彈,“1130”系統也是得心應手。

此外,在理論上,“1130”系統還能夠攔截大口徑炮彈,甚至是體積小得多,不過飛行速度也慢得多的迫擊炮炮彈。

只不過,在攔截炮彈的時候,得使用價格昂貴的鎢合金穿甲彈。

在採購“1130”速射炮的談判取得關鍵突破之後,沙特軍方主動提出,願意以出資的方式,在“1130”的基礎上,開發一種車載近防系統,而且最好能夠直接發展成能夠伴隨裝甲部隊活動的自行高射炮。

當時,華夏方面也有類似的想法。

既然沙特願意提供研製資金,那麼一切都好說。

隨後,科威特、阿聯酋與阿曼也加入了進來,不過主要出資方依然是沙特,即沙特承擔了百分之六十的研製費用。

由此,沙特不但獲得了“陸盾1130”的部分智慧財產權,一條生產線,還獲得了在國際市場上的銷售權。

簡單的說,沙特以“國王之盾”的名字,重新包裝了“陸盾1130”,然後以自研武器的名義向其他國家推銷。

只是,外銷業績不是很好。

為啥?

真正需要這種高階貨的國家著實不多。

“國王之盾”有兩個版本,主要區別是搭載平臺,其中要地防禦型的搭載平臺是四軸八輪軍用重型卡車,而野戰平臺為“哈立德”坦克底盤,不過也可以安裝在其他炮塔座圈符合標準的坦克底盤上。

這兩個版本的“國王之盾”都不便宜,前者的市價高達7000萬美元,而後者也達到了5500萬美元。

如此高的價格,提供的卻只是有限的近防能力。

顯然,對非土豪國家來說,根本就消費不起。

其實,即便連華夏都沒有大量裝備“陸盾”近防系統。

最終,也只有幾個海灣的土豪國家採購了“國王之盾”,銷量不到一百套,而且以要地防禦型為主。

至於效能,確實沒得說。

在測試中,“國王之盾”曾經在15秒鐘之內,成功攔截了5枚120毫米迫擊炮炮彈。

在另外一次測試中,“國王之盾”還擊毀過155毫米榴彈。

至於對付各種各樣的火箭彈,以及空對地導彈,那就更加不在話下。

在實戰應用中,這些“國王之盾”也主要部署在重要設施附近,或者用來保護遠端防空導彈系統。

用近防系統保護防空陣地?

當然,就是用來攔截專門對付防空系統的反輻射導彈。

至於“國王之盾”到底有多大的價值,在下一場戰爭中就會得到證實。

也要到那個時候,地面近防系統才會真正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