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OIC專案,在美國發起司法訴訟是瑟琳娜的主意。

最初,王棟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在接受了英國法院提出的和解方案之後,風波已經過去,只要跟英國情報安全機構達成協議,D&F公司就能恢復正常運作。

當然,這些都不是關鍵。

在王棟的計劃中,D&F集團公司只是一個招牌,保留下來也主要是為了在西方軍火市場獲得一席之地。

現在,D&F公司的人員與裝置全都轉移到沙特。

今後,也將以D&F沙特公司為主。

至於OIC專案,根本就不是王棟的菜,也沒有人指望用來自華夏的技術去獲得美軍的訂單。

只是,王棟沒有反對。

其實,瑟琳娜用一句話就說服了王棟。

既然D&F集團公司只是一個皮囊式的招牌,還有什麼可失去的呢?

雖然針對OIC專案的司法訴訟無法給D&F公司帶來半點好處,但是能夠給最大的競爭對手製造麻煩。

顯然,這就是最大的好處。

對此,穆沙拉夫、高峻、趙禹等人都持相同的立場,連一向不喜歡過問公司事務的羅清也支援瑟琳娜的提議。

簡單的說,這場司法訴訟只是為了拖延OIC專案。

按照尼古拉斯獲取的情報,在D&F公司事件爆發後,美軍已經加快了OIC專案的推進速度。

很簡單,D&F公司拿去測試的槍彈確實很出色。

如果6毫米埋頭彈的技術來自華夏,而且允許對外輸出,那麼華夏肯定掌握了更先進的技術。

要知道,華夏在出口軍火方面一向比較保守。

那麼,華夏軍隊會不會在幾年之內換裝?

顯然,只要華夏軍隊開始裝備發射埋頭彈的槍械,現今所有發射傳統槍彈的槍械都會過時。

與槍彈一同發展的,或者說推動槍彈發展的,還有防彈衣。

華夏早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防彈衣生產國與出口國,不但價格低廉,而且效能出色,已被數十個國家採用。

隨著防彈衣普及,現有的槍彈都存在威力不足的問題。

對此,美軍做過專門測試。

別說SS109,即便是專門為特種部隊開發的M995槍彈,也無法在任何距離上打穿華夏生產的4級防彈衣。

哪怕是口徑更大的7.62毫米NATO彈,同樣存在威力不足的問題。

在美軍的測試中,M80槍彈對4級防彈衣的穿透率為0,而採用鋼芯彈頭的新式槍彈也只能在100米內打穿4級防彈衣。

要知道,4級防彈衣並不是極限。

幾年前,華夏的防彈衣生產公司就開始向海外推銷加強外掛,最新的4級加強防彈衣甚至能夠擋出從400米外射來的.50機槍彈,應付5.56毫米與7.62毫米口徑的槍彈,顯然不在話下。

正是因為防彈衣在全球範圍內推廣,才讓傳統槍彈受到質疑。

開發威力更大的槍彈,成了唯一的選擇。

OIC專案名義上是研製一種用來替代M4/M16的新式步槍,核心工程其實是研製一種全新的槍彈。

正是如此,H&K公司與D&F公司才殊途同歸,開發出了各自的埋頭彈。

從技術角度看,H&K公司的目光更加長遠。

在H&K公司提交的方案中,埋頭彈其實是過渡產品,或者說是應急產品,其理想選擇是無殼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