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角度來看,德國集團控股公司不但賺了幾十億歐元,還讓同為德國企業的H&K公司發展壯大。

因為已經榨乾了FN公司的油水,所以德國集團控股公司沒有開出天價。

買下其他大股東手裡的股份是最重要的一步,卻不是全部。

按照瓦倫區政府之前提出的要求,在完成公司股權重組的同時,做為新東家的D&F公司得跟瓦倫區政府簽署一份限制協議,以合同義務的方式保證在未來五年之內,FN公司總部的裁員比例不得超過10%,並且維持原有基本薪酬標準,而瓦倫區政府承諾在這五年之內給予FN公司稅收優惠。

與之對應的,瓦倫區政府將協助新東家解決併購帶來的麻煩。

其實,主要就是獲得比利時政府批准。

瓦倫區政府答應替新東家去說服政府,與其提出的一個要求有關,即必須保持FN公司的獨立性。

簡單的說,在完成了股份收購之後,不管是BAE系統公司,還是D&F公司,都不得吞併FN公司,得讓FN公司獨立經營,收購獲得的只是FN公司的股份,以及與此相關的經營收益。

這個要求極為苛刻,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

談到最後,瓦倫區政府的代表明確表示,如果不肯答應這個條件,瓦倫區政府就不會出售FN公司的股份。

說白了,這已經不是賣與不賣的問題。

在談判眼看就要破裂的時候,高峻不得不妥協,答應了瓦倫區政府的要求,也讓瓦倫區政府做出了擔保。

這就是,只有在比利時政府批准了股份轉讓合同之後,D&F公司才會向其他大股東支付購買股份的資金。

至於銀行那邊,就只能瓦倫區政府自己去想辦法。

當然,關鍵不是銀行。

只要簽署出售股份的協議,瓦倫區政府就能設法獲得一筆信用貸款,至少是透過信用擔保來延遲還款日期。

關鍵其實是風險,即瓦倫區政府承擔了所有風險。

如果比利時政府否決了股份轉讓合同,那麼瓦倫區政府就將承擔所有損失,其他幾個大股東不受牽連。

其實,這是對瓦倫區政府的約束,也是給比利時當局的壓力。

理論上,如果股份轉讓合同遭到政府否決,瓦倫區政府將遭受上億歐元的損失,還要遭到司法起訴。

到此,合同才算基本談妥。

&np;F公司購買的是FN公司的總部,準確的說是FN集團公司,並不包括眾多獨資子公司。

比如,FN美國公司就是一家獨資子公司。

看上去,有點吃虧,不過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把所有獨資子公司算上,價格至少要翻一倍,而且需要去美國等眾多子公司的註冊國家走一遍程式。

要想盡快拿下FN公司,也就只能捨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