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擺在瓦倫區政府面前的現實極為殘酷。

要麼不賣,要麼全賣!

不賣的話,fn公司在幾個小時之後就將壽終正寢,雖然所有的大股東都將遭受巨大的損失,但是瓦倫區政府還將失去數千個就業崗位、每年上億歐元的稅收,以及這個上百年的招牌。

其實,只是第一個損失就足夠大了。

數千個就業崗位後面是數千個家庭,這些家庭總共有數萬名比利時公民,而比利時總共才1100萬人。

要是把上下游企業全都算上,那更加不得了。

賣掉fn公司,至少能夠保住這些人的飯碗,還能讓上百家有業務往來的上下游企業活下來。

只是,全賣的話,問題同樣複雜。

首先,哪個大股東有如此雄厚的實力?

其次,其他大股東會不會同意?

時間緊迫,因此在瓦倫區政府做出妥協,即表示只要能夠讓fn公司活下來,就願意出售手裡的所有股份之後,董事會在當晚首先討論了第二個問題,即首先統一所有大股東的立場。

說得直接一點,就是首先贊成由某個大股東出資收購瓦倫區政府持有的股份。

其實,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會議開始之後,giat集團代表首先提出,giat集權沒有收購fn公司的意願,如果瓦倫區政府堅持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giat也將同時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而且收購方必須同時收購giat持有的股份。

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可以說合情合理,在法理上也沒有問題。

很簡單,不管是誰出資收購,最終都會導致fn公司的股權結構發生變化,而giat集團有權提出這樣的要求。

當染,如果giat集團的要求被拒絕了,它就會行使否決權。

到此,高峻代表的p;k公司業務經理代表的德國集團控股公司成了主角。

討論的第二個問題,就是bae系統公司與德國集團控股公司要不要跟進。

顯然,兩個大股東都有收購fn公司的意願。

&np;k公司業務經理統一了立場,即在收購確定下來之後,將以相同的價格收購對方持有的股份,而且兩個大股東出售股份的溢價部分,也就是收益不用來償還銀行貸款。

隨後,giat集團代表提出抗議。

在經過第二次磋商之後,giat集團也加入了進來,即giat集團出售持有股份的溢價部分為股東個人收益。

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後,會議進入到關鍵階段。

因為時間緊迫,必須在天亮前簽署合同,才能在明天償還銀行貸款,所以瓦倫區政府代表提出,以“暗標”方式進行競價投標,而且只有一次機會,出價高的一方將自動獲得收購權。

很原始,很野蠻的手段,不過也是當前唯一行之有效的辦法。

要講文明的話,只是前期的談判就會拖上幾個月,能夠在幾年之內簽署購買股份的合同就很不錯了。

在獲得其他大股東的支援後,瓦倫區政府代表宣佈休會兩個小時。

復會之後,bae系統公司與德國集團控股公司必須交出競標價格,不交的話就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