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華雙手交叉放在桌前,依舊挺直了背,同樣望著顧朝辭。

輕挑的笑著。

“警察同志,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麼?警察說話不是要講究證據嘛,您這樣套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可以拒絕回答。”

“看來還是個懂法的人。”顧朝辭這次把眼神看向攝像頭那去,知道那裡有人在看,他一秒又把目光收回。

“作為一個守法的好公民,知道一點法不過分吧,您說呢?”

“呵……”顧朝辭心裡暗罵了一句,不過分你個大頭鬼,跟我在這裝,在警察眼皮下耍小聰明,那看誰聰明的過誰。

“說一下你今天的時間線。”

他倒要看看能被說出什麼花來。

“今天上午九點,我從病房出來,到了超市和老闆說了一聲大約10.30,之後我呆在超市一直到12.30,我的朋友喊我去吃飯3.00互相分開。我想起我還買點什麼東西,就去了一趟商貿大樓大約3.30點,等我到了四樓,進店後約摸不過多久,就燃起濃煙,我為了安全及時撤離,不行嗎?但是沒想到警察這麼迅速來抓我,會不會下定義太快了。這警力,估計也就這樣了,說不定你在這審問我的時候,錯過了真正的殺人兇手呢。”

顧朝辭聽著從對面那個人吐出的時間線,彷彿每一個點他都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有一個疑問就是:

“8.25號下午,你為什麼會出現在火災現場,並且成為傷員?”

“拆遷區也是我老家,吶…您可以核對一下,除去我的另外一個傷員叫朱芳是我的母親,我當天剛回家見母親,也沒想到會出現這種事情。”朱康華彷彿已經知道了他們會這麼問,很從容的解釋。

顧朝辭跟旁邊站著監守的警局說了幾句話,又坐了下來。

“為什麼不辦理出院手續就離開?”顧朝辭問出這句話,就有種感覺被套路了。

這線索就是故意引導,他奶奶的!

“警察同志,您可別欲加之罪,我出去的時候和護士說了,我要回家拿點東西,我母親可還在醫院躺著,我又不會跑,您覺得有道理嗎?”

剛剛出去的警員帶進了另一張紙從秦磊那得到的紙,上面寫著朱康華和朱芳是母子關係,住址是拆遷區那裡。

顧朝辭看著這紙,覺得對面的過於猖狂。

“警察同志,相信你也看出我沒撒謊了吧,那我可以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