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把他這個警察能耐的,這話都說的出來。

那具男屍死亡時長大約為兩天,在超市的儲物間被發現已經發臭,男屍身上有多處長短不一的刀傷所致。

除了致命傷以外,其他傷的力度,並不是一個熟練的人所致,很像第一次作案的女人所致。

她當時想要洗脫嫌疑,趕快離開局裡,第一次給警方提出意見。顧朝辭剛好聽了她的意見,有了新的進展,破例讓她參與這個案件。

根據她和顧朝辭的分析,男屍是個有家室的人,可是最後還是讓他們查出他有個情人姓晏。

他們最後把目標鎖定在便利店的服務員,那個姓晏的女人身上。

那個女人一開始還很淡定,因為有充足的不在場時間證明,所以並沒有展現任何多餘的情緒。

可是經過幾天前前後後的往她那裡詢問情況,在雲落的參與下線索越來越明確。

那個女人最終的承受能力實在受不了,打算跳河自盡,卻又被他們警局的人救了回來。

最後清醒過來的女人把一切都招了。

當時那個男人在超市來找女人,可是卻看上了女人的女兒,女人作為一個母親本來的想要保護女兒,拿著刀的她最後爆發了自己的所有情緒,殺了人。若是簡單這樣就好了,對自己造成傷害的人採取正當防衛,並不構成犯罪。

可是由於另外一個服務員目睹了她的經過,女人當時殺紅了眼,聽到一點聲音都會被刺激到,失手把刀捅向了無辜的受害者。這個無辜受害者並不是一刀致命,可是女人並沒有第一時間去救那個受害者。那個女人最後探得服務員沒有失血過多死亡。女人選著把服務員扔在她自己的家裡,經過兩天的時候,腐爛屍體的氣息從房間出來,才被完全發現。

這樣案件的性質就變了,女人必須為她的行為負責,要被判刑。

他們不能說這個女人沒錯,也不能說那個女人有全部的錯。

保護孩子是她母親的責任沒有錯,可是失手傷害另外一個人,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那個案子查出來,顧朝辭再喊她參與查案,她並不想多參與的原因可能受這個影響。

因為有時候,一些案件,把自己的主觀感情注入太多後。

會覺得這個世界真的太不溫柔,太黑暗,太讓人難以平復那份除惡的心情。

有些案件分析下來,甚至都要懷疑正義真的能戰勝黑暗嘛?所有的案件都會得到最好的處理嗎?

她不知道自己能否很快的接受一個案件的處理結果,她是一個比較感性的人。所以選擇讓自己少參與,即使顧朝辭一直很欣賞她對案件的敏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