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吃貨野豬(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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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坐到了路邊小店以後,野豬就充分的讓林封謹領教了他為什麼會將”管飯不?”當成首要問題提出來的原因,這路邊的雞毛店也沒什麼好吃的,無非就是湯麵混沌,倘若有幾個錢的客官,還可以選擇饅頭,麵餅和牛肉。
最初點菜的時候,野豬便用一種期待而扭捏的眼神看向了林封謹,林封謹當然不可能在這方面吝惜,便微笑點頭,不過接下來野豬的話卻是令林封謹震撼了:
“先上五籠饅頭吧,然後切二兩牛肉?”
最後的二兩牛肉則是野豬有些不好意思說出來,最後還加上了一句解釋:單吃饅頭有些口淡,有些肉好吃些,實在不行的話不吃也行.......
林封謹震撼的原因,則是因為他注意到了野豬點饅頭用的計量單位不是“個”,而是籠!
這鄉下蒸饅頭,一籠饅頭起碼也是二十個啊!鄉下的饅頭可不是手指大小,那可是結結實實的老面蒸出來的大饅頭,一個都黃橙橙的有半斤重!
而林封謹記得很清楚,野豬說的是........“先上五籠”
難怪野豬會將“管飯吧?”這個問題問得如此鄭重,好在林封謹別的不多,就是錢多,直接就丟擲了一錠銀子出來,對目瞪口呆的老闆不耐煩的道:
“沒聽見嗎?五籠饅頭!還不去馬上做馬上蒸?對了,牛肉有多少就都端上來了,要吃就吃夠,二兩怎麼夠?”
接下來老闆知道來了大客戶,便連老婆丈人一家都叫了來幫手,饅頭還好,臨時蒸上就好,但因為天冷的緣故,鋪子上面的五斤牛肉本來是要打算賣三天的,結果這三個人吃得還是意猶未盡的,只好往兩裡外的集鎮上的熟肉鋪子去,買來了一籠滷煮的豬下水,半個豬頭,還有兩斤毛驢肉,連老闆自己留下來的下飯菜也買空了。
結果這一頓就吃了一個時辰,好歹還是酒肉齊備,雖然酒是濁酒,肉滷煮得有些咸和硬,饅頭更是鹼加多了黃呼呼的,但野豬卻是若風捲殘雲也似的掃蕩一空,最後淅瀝呼嚕的將老闆端來的一大海碗湯麵喝下去以後,終於滿足的摸著自己的肚皮說“飽了”。
而這頓飯不僅僅是吃空了這家路邊雞毛店的食物,連旁邊湯麵店預備下來晚上賣的存貨都被清空了,林封謹算了一算,這一頓加上酒肉,實實在在的吃了五兩銀子,這還是在鄉下雞毛店,物價便宜的緣故,倘若是換到城裡面的話,酒水上的是什麼花雕女兒紅,再來幾個招牌菜之類的,而招牌菜的特點就是分量少味道好價錢貴,所以.........沒有十五兩銀子真下不來!
而人可以穿差點,用簡陋點,但飯這個東西還是要吃飽的啊,野豬每天的開銷在吃的方面估計都是二十兩銀子,一年下來少說也是七八千兩,這個數字就十分驚人了。
而野豬之前還說自己晚上無女不歡,這嫖妓也是個銷金窟啊,並且依照野豬的體格和長相,還有身上的“男人味”,窯姐兒肯定不會打折,多半是加收費,難怪得這廝一身好本事,卻一直都是窮困潦倒的模樣,更是一來就將“管飯不”這種事情放在第一位上啊。
不過野豬吃飽喝足後爆發出來的實力也是十分驚人的,揹著林封謹一個人往前走,根本就不走大路什麼的,直接從荒郊野外硬趟過去,有山翻山,有嶺過嶺,也就是一下午的功夫,居然走出了二百里去!這樣的速度甚至不比傳遞緊急軍情的驛馬慢了,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而當天晚上住店以後,野豬再次展現出來了驚人的食量,不過林封謹也是習以為常了,等他吃飽喝足以後便丟了個錢袋過去道:
“我已經打聽了,這附近是有個半掩門兒的(暗娼),要女人就去玩,記得明早上來找我們就好。錢用完了就吱聲。”
野豬開啟錢袋一看,發覺裡面有著面值十兩,五十兩,一百兩的多張銀票,更是還有用來賞人的碎銀子,頓時眉開眼笑走出了門去,但是過了一會兒便見到他很快就返轉了回來。
付真人這時候還在有滋有味的嚼著一隻雞腳爪的骨頭,見到了野豬轉身過來,忍不住驚呆了,手裡面的雞骨頭掉到了桌子上面都沒有揀起來繼續啃,半晌才搖頭晃腦的感慨道:
“道爺我早就聽說,身材的高大和那方面恰好是成反比的,今日一見,果然所言不虛啊,看樣子真的是一二三就完事了,想道爺我雖然個子不高,哪一次不是提槍上陣,馳騁疆場一個時辰?”(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