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酒和愛和喜歡和自私和文學和海鳥杏花直到一了百了(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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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等到了天黑,
隔壁別墅的搬運和清潔工作終於告終,工人們離去,梁爸爸也離開。
李霜選了一支最好的紅酒,帶著兔兔和弟弟,來到隔壁,按響門鈴。
吳清清來開的門。
“喬遷之喜呀。”李霜送上紅酒。
吳清清拉著她進門,第一時間說道:“霜姐,你可太仗義了!我說話算話,真不跟你搶……”
李霜有點心累,看著別墅客廳裡那個身影,輕聲說道:“我第一次開始懷疑,我或許也搶不到他。”
“什麼叫你也搶不到?你需要和誰搶啊,真是趙涼涼?”
吳清清愕然。
“不是,是他自己。”
李霜搖頭,痛苦說道,
“他的心裡,沒有任何人,只有他自己,不,或許連他自己也沒有。我彷彿能看見他的心,像一塊石頭,外面堅硬,裡面空空的石頭。”
“我怎麼聽不懂?”
李霜摸摸她的頭,說道:“傻清清,你沒有愛過人。”
“我愛過啊……”
“我知道你的故事,我認為那是喜歡,不是愛。”
吳清清便沉默下來。
“我該去殺人了。”
周虞說道。
吳清清晃了晃手裡的紅酒,說道:“霜姐拿了酒來,我讓人安排了西餐,一會就送到,我們在露臺吃晚餐怎麼樣?”
“好啊。”
李霜同意。
“我不喝酒,喝酒後開車屬於酒駕。”
“你去殺人,不是應該御劍去麼?”
“喝了酒御劍,應該……也算酒駕吧?”周虞斟酌著說道。
這時有人送來餐點。
他們在別墅二層半的露臺上,拉亮燈光,開始這頓喬遷晚餐。
周虞到底還是沒有飲酒。
“我先回啦。”
李霜起身告辭。
“我送你哦,霜姐。”
“不用。”
“那周虞你送霜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