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國之棟樑(第1/2頁)
章節報錯
張巍本人是中立態度,也是因為性格中庸,既不與李英為伍,也不與清流同行,凡事保持一種就事論事的態度。所以被隆興皇帝點為首輔。
次輔章於、謝杉跟李英李公公走得近,支援舒庭軒。
王一維與孟華剛以為,民團此舉,無視律法,妄開殺刑,理應嚴懲!
此事牽涉藩王府。大華律,藩王府以及從屬,歸宗人府管理,宗人府歸禮部管理,禮部尚書也有權發表意見。
禮部尚書馮敬,認為民團殺人違反宗室管理條例,民團又是舒庭軒籌建,指揮,應當由舒庭軒承擔責任。
不過大家也都知道,以前馮敬與舒庭軒關係不錯,還結成親家。後來舒庭軒遭遇危機,清流與他破裂,馮敬也尋個理由退了親事,兩人就此交惡。
張巍眼見皇上態度袒護閹黨,自己就耷拉著眼皮子不再說話。反正自己本身對此事,沒什麼主張。
次輔章於、謝杉,面露喜色。
馮敬沉聲道:“皇上,江西巡撫摺子上說,為還商戶清明,增加商業貿易,增收商業稅,江西民團打擊地痞潑皮,擊殺三百餘人。其中為首被殺之人,持楚王府腰牌,腰牌事後錦衣衛收走。按理,無論如何,民團無權殺此人,藩王府以及從屬,違反律法自有宗人府處理。此乃大華開國太祖定下的宗室鐵律!舒庭軒今日違例必須嚴懲,否則他人有樣學樣,動輒以維護皇家臉面為名擅殺宗室或從屬,這條鐵律將在皇上治下名存實亡,日後若被有心人利用,後患無窮。皇上,舒庭軒此舉,其心可誅!“
李公公眉頭一皺。
隆興皇帝面色一沉,內心一震。違反宗室制度,逐出皇室!馮敬禮部尚書,這一擊穩準狠。
事情已經很明顯,舒庭軒為增加商稅,存心要殺這些潑皮。碰巧遇上龍四出示楚王府腰牌,一時進退兩難,乾脆以此為藉口,以維護皇室聲譽為名,將人殺盡!
馮敬說的沒錯,此例斷不可開!哪怕真是為了維護皇室聲譽,也不能開!
隆興皇帝緩緩道:“任何人,不得違反祖宗鐵律!那塊腰牌,錦衣衛派人已送到,是龍四唬人的,那是一塊,假腰牌!”
馮敬一怔,頷首低聲道:“既如此,龍四就不是藩王府從屬,不歸宗人府,禮部管轄。臣無其他意見。”言畢,嘴角一絲冷笑,自己本來也沒把握就此拉下舒庭軒。能在皇上心裡埋根刺,就足夠了。
造化弄人,既然自己已與舒庭軒交惡,就只能想方設法去打擊他,否則就算自己罷手,舒庭軒也不會感恩自己,有機會,恐怕他也會整死自己!眼下皇上為了用他,願意為他遮掩,以後用不上了呢?或者,這根刺,刺疼了皇上呢?
刑部尚書孟華剛道:“皇上,臣以為,江西巡撫縱容民團,以打擊地痞潑皮為名,未經審訊,未經刑部複核,未經皇上勾決!擅殺三百餘人,無視律法,理應嚴懲!否則,你今日說殺的潑皮,明日他人也可照搬此理殺人!而且,誰有權利定性誰是潑皮?就算是潑皮,也該依律處理,想殺就殺,那以後,是不是看誰不順眼,都可以以地痞潑皮之名一殺了之?那豈不天下大亂?“
次輔王一維道:“皇上,哪怕江西民團這一次殺的都是該殺之人,但畢竟未經程式。此例一開,各處盡皆效仿,律法蕩然無存!皇上與朝廷,怎麼掌控地方?大華恐受滅頂之災!皇上三思啊!”
隆興皇帝面色一凝。
次輔章於道:“王學士言過其實,江西巡撫摺子上寫明,南昌廂軍,衙門差役,盡在城外值守,民團協助地方維持治安,就是合理合法之舉。民團拿人,遭遇拒捕!拒捕形同造反!本身就是殺無可赦!“
王一維冷笑一聲:“民團可以去拿人,但不能擅殺!拒捕?你也信?潑皮不止一次上過公堂,大華立國兩百餘年,地方案卷上有幾次地痞潑皮拒捕?那些潑皮當日都是去給龍四慶生,大多數手無寸鐵,如何拒捕?既然拒捕,民團有幾人傷亡?若真是拒捕,該殺!若不是呢?是否需要派人去南昌協查?”瓏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