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洛這回的縣城之行。

還有一個新的打算。

上回在張長文那。

知曉了泉州衛是有專門的鑄炮廠和火藥坊的。

不過張洛也能想到。

大明朝對於火器還是比較看重的。

明朝開國的時候。

朝廷軍隊就已經裝備了各種火器了。

像是火銃,火弓都開始浮現。

不過這些火器由於出現比較早。

整體工藝不夠完善。

效能都非常一般。

像是在弓箭上裝上火藥。

然後一起射出去。

先不說帶著火藥的箭能不能射到敵軍處。

那時的弓線技術。

還不足以支撐帶火藥的箭發出去。

往往剛射出去就爆炸了。

很容易誤傷友軍。

在大明朝。

每次工坊的人琢磨出了一些新的火器。

訂單下來了。

軍器局,盔甲廠,御史監這些部門都會搶著造。

然後給戶部送上一份份滿滿的報銀單。

至於為什麼不多造些冷兵器和盔甲。

這些都是朝廷規定內的東西了。

每年要造多少刀劍,鎧甲。

朝廷是下了指標的。

到了年底朝廷會派人來清查。

各地武器存庫是否合格。

少了倒無所謂。

要是造多了,年報對不上、

官員就得受罰。

像鎧甲這種重形防禦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