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事實

“沒。。。。。。”我搖了搖頭回到,我覺得我不能讓自己裝瞎這件事被更多人知道,至少現在不行。

何況這一切仍舊是推測,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就算我說出來了,他們也問不出潘華什麼有用的資訊。警方沒有證據,潘華也不會承認的。

而且我更害怕,兔子急了還咬人,狗急了還跳牆,潘華萬一被逼急了,再來個這種事情,我受傷倒是能承受,萬一我老婆出點什麼事,我可沒法接受。

一念及此,當下回到:“張警官,我啥都看不見,一個盲人能有什麼仇人,你們可能是想多了,我覺得這就是一起偶然性的案件。那些罪犯可能就是在等時間,我跟我老婆大概運氣不好,正好趕上了。”

她看了看我,似乎在分辨我的話倒是是真的還是假的,但很明顯她沒有看出來,當下回到:“楊崢同志,我們昨天給你妻子做筆錄的時候,發現她說你之前出過車禍,那場車禍導致你成為一個盲人的,是真的嗎?”

我點頭,詫異道:“這件事情跟我被搶劫有什麼必然聯絡嗎?”

“也許有......”她突然回到。

我更詫異了,我覺得她沒把話說完一定是故意的,追問道:“你到底是什麼意思啊?我聽不明白,我車禍已經過去了快半年了,這麼長的時間,我被人搶劫,壓根就沒什麼關係啊?怎麼還會有聯絡呢?”

她想了想回到:“一開始我也是這麼想的,只是我們調查了一下你車禍的事情,發現其中有很多不同尋常的地方。”

我皺眉問道:“哪裡不尋常了?”

她回到:“根據當時的記錄來看,你是在富人區的小區門口,被一輛超跑撞到的,而司機戴著面具,是一個男人,副駕還坐著一個戴面具的女人,是嗎?”

我回道:“太久了,我記不太清楚了,當時我被撞之後就失去了意識,等我再次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躺在病床上了,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老婆去處理的。”

我說的是實話,我車禍以後所有事情,事無鉅細,都是劉玲紅處理的,我不知道其中的過程,我沒問過,劉玲紅也沒跟我說過。

如果不是張警官突然問起來,我已經很久沒去想這些事情了。

她見我確實不知道實情,繼續說道:“你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的話,那你應該也不知道最後這起車禍是私了的。”

“啊?”我很震驚,詫異的看著她下意識問道:“到底怎麼回事啊?我還真不知道。”

她搖頭道:“再詳細的細節我也不知道,因為這是一起交通意外,並不是由我們來處理的,只不過涉及到人命,所以我們才插手的。”

我更納悶了,好奇道:“涉及到人命?我不是還活著嗎?我只是雙目失明瞭,那個司機最後怎麼處理的?”

她皺眉到:“司機已經當場死亡,還怎麼處理?”

“啊?”我已經震驚的無以復加了,我以為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意外,我沒想到竟然還有人因此死亡!而且當初那個面具,以及開車的人,都讓我十分懷疑,我沒想到司機死了!

我極為詫異的問道:“我越聽越迷糊,你說這兩件事是有聯絡的,現在又跟我說司機當場死亡了,後面已經私了了,那是怎麼私了的?這跟我昨天被人搶劫有啥關係?”

她回到:“楊崢同志,你別激動,根據案底的記載,當時開車人叫馮晶晶,馮晶晶是個模特,副駕坐的是李大凱,是個富二代,當場死亡的就是這個女模特馮晶晶。根據屍檢報告顯示,馮晶晶當時喝了很多酒,李大凱也喝了很多酒。撞到你之後,車子又撞向了路邊的大樹,側翻了。”

我以前一直以為那個戴面具的女人是我老婆,沒想到不是我老婆,反而還當場死亡了,當下很氣憤的說到:“這些人簡直把人命當兒戲。”

她繼續說道:“案底顯示,開車的人不是李大凱,而是已經去世的馮晶晶,鑑於司機當場去世,所以這起案件就私了了,所有的補償款都是李家出的,並且沒人追究李大凱的刑事責任。”

她頓了頓,又說道:“有一點我很好奇,案底裡說開車的馮晶晶,那麼李大凱就應該是坐在副駕的。根據這麼多年以來的車禍總結,副駕的死亡率遠遠大於駕駛位的死亡率。而李大凱當時只是輕微刮傷,擦了點藥就沒事了。還有一個疑點,當時現場出事的那輛跑車被拖回交警隊後,警察做過細緻的勘察。主駕上有很多李大凱的血跡,而副駕上有很多馮晶晶的血跡。根據李大凱的筆錄顯示,他對此作出的解釋是當時為了救人,才會在主駕留下自己的血跡。”

我不由得苦笑起來,是個傻子也知道這話的言外之意是什麼,當下回到:“所以當晚的真相更可能是,司機是李大凱,副駕是馮晶晶,馮晶晶只不過是出來背鍋的?”

她皺了皺眉頭,回到:“我不能回答你這個問題,我需要證據。雖然很多人都有同樣的疑惑,甚至馮晶晶的模特朋友還曾爆料,說司機是李大凱。”

我斥責道:“既然有疑點,為什麼不繼續追查?”

她回到:“李大凱身份特殊,他是李家集團的長子,他爹李雲山是本地富豪榜的第五位。有財有勢說的就是這種人,加上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以及受害者不追究,所以最後就私了了。

她見我沉默不說話,繼續說道:“楊崢同志,我之所以跟你講這些,是因為在你告訴我沒有仇人之後。我只能聯絡到李大凱這個人,畢竟那場車禍導致他的臉上留下了一條疤痕,算是被毀容了。加上那起車禍有太多疑點,所以我有理由懷疑,是他找人報復你。”

警察的話,我完全沒法聽得進去,我現在只好奇一個問題,那就是,劉玲紅究竟是為了什麼,才會選擇不追究富二代李大凱的刑事責任,而選擇了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