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凌也很高興的笑著。

博宇把心凌按在床上,逼視著她的雙眼:“這麼重要的事情,你居然瞞我這麼久,說!該當何罪!”

心凌臉上泛起紅韻:“之前是事情沒有定下來,我若說了,最後又沒成功,豈不是很丟人,現在這件事已經是板上釘釘了。”

博宇難以抑制激動的心情,網路何止千千萬萬本,但其中能夠賣出版權,改變成電視劇的屈指可數,每一個能夠改變成功的無一不是其中的佼佼者。

心凌作為新人的第一本書,能夠賣出版權達到改編電視劇的地步,這是博宇所沒有想到的,心凌能拿到這樣的成績,他簡直比自己獲得些許成就還要高興。

“明天見面主要是要幹什麼?”博宇冷靜下來之後問道。

“應該是商討一些合同中的細節吧,具體我也不太清楚,不過編輯和我說影視公司那邊給的誠意很足,讓我放心的籤合同。”心凌眨眨眼睛,很天真的說。

“籤合同啊。”博宇若有所思,他雖然對這種版權轉讓協議也不太清楚,但是寫鬼吹燈的天下霸唱惹上的一腦門官司的新聞還記憶猶新,他的遭遇就是因為在不清楚的情況下籤了合同。

“我還是找一個專業人士來幫咱們參考一下吧,多賺少賺無所謂,免得咱們被坑了。”博宇對心凌說道。

心凌點點頭:“聽你的。”

博宇掏出電話翻開聯絡人,剛要撥通諸葛大聖的電話,想了想又把手機收了起來。

他起身來到張偉門前,敲了敲門,沒有等到回應就推門而入。

張偉正坐在書桌前看書,抬頭看見是博宇,伸了個懶腰:“幹嘛?叫我去酒吧嗎?我可不去,要忙著下半年的司法考試呢。”

“不是去酒吧,張偉,你是學法律的,對版權轉讓這一方面有沒有什麼瞭解?”博宇問張偉。

“當然,這是基本功。”張偉說道,“版權亦稱“著作權”。符號:。指作者或其他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停停停!”博宇趕緊叫住了他,“我就是問問你而已,不用在這給我背課文。”

張偉有些不好意思的停下來:“怎麼?有什麼事兒嗎?”

“嗯。“博宇坐到椅子上:“心凌在網上寫了一本,你是知道的。”

張偉點點頭。

“她這本書版權賣出去了,明天去要談合同,所以我想…”

“…你是想委託我來起草版權轉讓協議嗎?哎呀太好了!”張偉喜出望外,沒想到博宇把這麼重要的任務交給自己。

“不!”博宇無情的打醒了張偉的美夢,若是自己的事情讓張偉胡搞亂搞也就算了,可這本書是心凌的心血,他可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張偉將其糟蹋。

“我明天會請一位非常厲害的律師全程跟隨,所以我想問你要不要跟著一起來現場學習一下。”

“厲害的律師,誰呀?”同行相輕,張偉有些不服氣的問。

“諸葛大聖律師。”博宇說道。

張偉當時就跪服了:“我去我去!我保證一句廢話也不說,求你帶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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