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嬸子幽幽地看了方小曉一眼,語氣也變得意味深長了起來。

“確實,這畜生雖然歹毒,但是滋味確實不錯的,比那兔子還要滋補,想來村裡人都是喜歡的。”說完這話,她又像是意識到自己這話說得不對,抿了抿嘴唇,最後找補了一句。

“這蛇不像是兔子,有毒,一個弄不好就死山裡了,你還是小心些比較好。李老三是我們村子裡的郎中,你去那兒應該能買到一些雄黃,蛇都怕那東西。”

說完這個,李嬸子也不在多留了,提留著蛇就進屋了。

進了屋,關上了門,留下方小曉一個人在院子裡若有所思。

之前村長夫人那話,很明顯地在誘導她去殺蛇,但是後來她應該是改了主意,想來蛇應該不是那麼好殺的。

不過,系統給的獎勵提示卻又讓她很是心動。

打豬草累死累活,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把李嬸子的好感度刷上去。

說不準時間久了,李嬸子就把她當成是他們家的長工,幹什麼都是理所當然,不給好感度了。

這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她也沒那麼多時間浪費在刷好感度上。

方小曉的想法很簡單,她是玩家,死了還能復活,又沒有就職,還沒開放等級,死一次,好像也沒什麼損失。

想到就去做,方小曉去廚房拿了李嬸子給她留的半碗兔肉和幾個饃饃,吃完又在柴房裡休息了一會兒,恢復了身上的傷勢和體力後,便揹著揹簍出了門。

出門的時候她帶上了她那一籃子的雜物,路過那兩個難民的時候,她提著籃子走了過去,把這籃子放到了他們跟前。

那倆人看見她過來還挺高興的,連忙招呼道。

“已經有人去處理兔子去了,你在這等會兒,喝口湯再走也是好的。”

方小曉卻搖了搖頭,示意她馬上就要出村子。

“不了,趁著天還好的時候多努努力,說不準我們村子還能自己立起來。”方小曉這話讓那兩人眼前一亮,畢竟如果可以,誰也不想寄人籬下仰人鼻息。

如果真的能再組建一個新村子,那絕對要比融入這個村子要好得多!

倆人很激動,但是卻也都清楚,這個可能性非常的渺茫。

“小小,這個可不容易,想要建立一個村子,可不是什麼簡單的事情。野外多風險,想要建立村子,就必須先向衙門繳納500兩白銀,購買一個用來驅逐野獸的法陣,選址後還要繳納村子的土地費,一畝地就要五十兩白銀,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之後,這難民便跟方小曉算了一筆賬。

除去購買法陣和土地的錢,一個村子的佔地面積可不小,這不光指房屋街道,還有田地所覆蓋的地方。

那用來驅逐野獸的法陣也不是安上就完事的,還需要對其進行維護。

維護時間是一年一次最佳,但是維護也需要錢,每次是五十兩白銀,要是出了什麼問題還需要加錢。

如果不維護也是可以的,但是卻要承擔法陣損壞的危險,而法陣一旦損壞,就必須帶著損壞的法陣前往衙門,拿壞的和衙門換好的,並且還要繳納三百兩白銀的更換費。

法陣運轉也需要能源,能源是靈珠,一枚靈珠一百兩白銀,靈珠內儲存的靈力消耗殆盡後,可以拿靈珠去衙門換新的,每次更換需要繳納十兩白銀。

一顆靈珠大約能夠維持法陣運轉三個月的時間,一年就是四十兩白銀。

這也是為什麼每年都有那麼多人逃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