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信對人(第2/2頁)
章節報錯
元初瑤沉吟:“若是你想博取同情,我建議就這樣挺好,眼睛紅紅水水的,一看就是被欺負的模樣,想來祖母或許會心疼你多一些。”
少女的狼狽往往都是她自己如此認為,女子對自己總是低於預期,容易對自己的模樣產生誤會。
元初盈此刻的模樣,一改她平日大大咧咧沒有煩惱的俏皮,越少哭的人,一旦哭起來,越是動人,祖母儘管歷盡千帆,但她對自己的孫女打心底還是疼惜的。
元初盈點點頭:“那我就這樣去。”
她與元初柔的謹慎不同,她膽敢搏一搏,永遠不缺嘗試的勇氣。
她認為可行的事情,就會願意試一試。
元初瑤最為讚賞的就是元初盈的爽快,她言語間不會裝乖的說什麼‘聽姐姐的’,此類言語說來其實是潛意識將責任往提建議的人身上推。
一旦要是發生點與預期相駁的情況,絕對會記恨提建議的。
元初盈不會,她一言一行都是三思而後行,她決定好的事情就是決定好了,也打心底認為,下決定的是她自己。
在高氏的壓迫下,元初盈如岩石縫隙中長出的花兒,堅韌不屈。
“過去之後,不要急著說事情,你在一旁先聽著,我會與祖母說明,祖母不喜沉不住氣的性子。”元初瑤一一囑咐。
元初盈頻頻點頭,兩人短短一路說了好些話,經過元初瑤的交代,她才突然發現,祖母並非表面上看著那般好說話。
話聽進心裡,就會開始思考。
祖母向來喜歡元初瑤,或許不僅僅是因為她是嫡女,或許她有些品質是祖母喜愛的。
高氏糊弄過元初瑤,但那時候祖母依舊喜歡元初瑤,從元初瑤細緻之處便可以明白,有些東西並不是看不見,就不復存在。
受人矇蔽,不應該被罵傻。
元初瑤真心待人,辜負她的真心才是可惡。
不喜歡可以不要討好,但是不應該當別人是傻子一般的糊弄。
悟出這個道理,元初盈覺得,日後無論是遇到什麼事,也不該辜負今日元初瑤對待她的用心。
沒有誰必須護著誰,願意如此作為,是她人性的閃光點。
受到欺騙,還願意對他人伸出援手。
元初盈自認,自己是做不到的。
她前來找元初瑤之前,有過怨天尤人,防備心重,無法信任他人,甚至想過,元初瑤會不會做出同高氏一樣的行為,亦或是推波助瀾,把馮姨娘懷上的事洩露給高氏,來一出借刀殺人。
馮姨娘肚子裡的孩子,真要是兒子的話,日後分走屬於元景琛的東西,元初瑤真的會允許嗎?
好在情況是好的,元初瑤沒有隱瞞下來自己處決的意思,打算將事情送到祖母手裡,由祖母解決,從此處就可以看出,元初瑤知道自己不該沾手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