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她朝夕相處越長,有些事,就越是很難再繼續瞞下去。

而有些事,她本來就應該知道。他也早應該告訴她。

只是一些原因,才不方便主動說罷了。

或許,也是時候了。

他微微沉了眸色,許久,才將襯衣拉上肩,淡然無波:“是不是有什麼想問的。”

舒歌這才坐回到他面前:“你背上那個很大的陳年老傷,不會…也是被狗咬過的吧。”

傅南霆並沒否認:“是的。”

舒歌呼吸一凝,這是他第一次正面回答有關於他昔日的事情。

她不是八卦,只是既然和這個男人在一起,當然就想知道多一點關於他的經歷。

能夠真正走近他的內心與生命。

又趕緊靠近他一點,眼巴巴看著他:“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怕大狗嗎?”

他挑眉,示意她說下去。

“那你別笑話我,這可是我最丟臉的事,我跟誰都沒提過……我上幼兒園時,有一次全家出去郊遊,在野外碰到一隻大狼狗,我手上正好拿著個雞腿,那狗聞到香味,一直追了我三條街,嚇得我都尿褲子了。”

男人無聲彎唇,揉了一下她腦瓜子,仿似在安撫,只聽她繼續:

“那次以後,我就落下了心理陰影,路上看到大型犬就犯怵。我家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從來都沒養寵物。可是不久以後,我家隔壁有個鄰居養了一條烈性犬,成天叫,而且天天出來到處溜。有一次我路過鄰居家門口,那狗差點從鐵門裡衝出來咬了我,可兇了。總之,我嚇得連門都不敢出了,就怕碰見那狗,為這事兒,我爸跟那鄰居也交涉過,但那個鄰居卻死活不讓步,還是成天領著那隻烈性犬到處逛。”

“然後呢。”男人眼皮一動。

“也算是幸運,突然有一天,我家再沒聽見那狗的吠聲了,這才聽說,鄰居家那條烈性犬走丟了,那家鄰居也再沒養狗了……”舒歌吁了口氣,又期盼地看著他:“我都把我最糗的故事告訴你你,你呢?”

這丫頭,說了這麼多,無非就是交換,想知道他那個疤痕的來歷。

他眸色深邃了幾許:“那我也跟你講個故事。”

她眼睛一亮,不自禁又湊近了他幾寸。

“有個男孩,幼年時候不小心走丟了,離開了家人。從此,跟著一堆流浪漢們在各個城市間輾轉、流浪。這樣的生活,他足足過了七八年。從一個幼兒,長成小少年,能活下來,或許都算是奇蹟了。”

“這七八年的流浪時光,是他這一世最黑暗的時光。在那個流浪漢的團隊裡,為了爭食物,搶地盤,什麼事都能做出來,幹架,是最稀鬆平常的事情。年紀小時,他打不過人家,經常被打得傷痕累累,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完整皮肉,被人燙菸頭、灌餿水、踩手指,好幾次還差點死了。年紀大了一點,才稍後好些了,漸漸地,終於再沒人再打得過他,可是那些年幼時留下的傷痕,卻不可能再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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