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孫虹梅唱歌還真好聽,一是嗓子好,二是氣質好,再加上她那成熟嫵媚的外形,在這年代早早嫁人,沒去做明星真是可惜了。

看著她,陳天朗禁不住想起了孔月媛。

不得不說孔月媛這丫頭很好地繼承了孫虹梅優秀的美女基因,氣質各方面也和別的女孩子不一樣,就是不知道唱歌是不是也很好聽要知道,前世一些美女明星長得很漂亮,可以說豔壓群芳,可一開嗓子,卻鬼哭狼嚎,比如主演了《星語星戀》那位,唱歌就特瘮人。

……

陳紅看著孫虹梅唱歌,感受和陳天朗不一樣。同樣作為女人,孫虹梅比她大了十幾歲,可是由於保養的好,無論是面板細膩,還是容貌秀美,絲毫看不出歲數比自己大很多,怎麼看也就差三四歲樣子。有氣質,唱歌又這麼好聽,還這麼會打扮。這讓陳紅有一種自慚形穢的感覺。

再看自己,一直在棉紡廠加班勞碌,在細紗車間不斷地工作,熬夜都把人快熬死了,面板乾燥,眼圈發黑,正值青春的年紀,卻偏偏活得無比壓抑。

可是馬上陳紅就又堅定了信心,自己比她年輕,未來的自己也可以這樣選擇,抓住機會,成為真的女人,也可以載歌載舞,享受這種遙不可及的物質生活。

想到這裡,陳紅的眼睛就亮了起來。

……

孔建邦手裡抱著自己的保溫杯,看著握著麥克風深情款款唱著《心戀》的愛人,原本含笑的眼眸變得深邃起來,歌聲把他帶到了那個朦朧而又酸澀的初戀年代。

廣闊天地煉紅心,不在城裡吃閒飯。

主席語錄:“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收貧下中農再教育,很有必要。”

咣噹當的火車車皮載著他們這幫青澀的小青年,高喊口號,大唱樣板戲。一個個模樣興奮,彷彿天地在手,任我闖蕩。

深遠的大山,巍峨壯觀,貧窮的山民迎來了他們這幫新人。看著破舊的漏雨的住房,渾成黃湯子的飲水,還有那硬的可以砸死狗的饅頭,原本興奮的青年們全都愣住了。

大雪封山,飢寒交迫。

孔建邦穿著露著黑棉花的破棉襖,揣著手,望著漫山積雪,瑟瑟發抖,肚子更是發出一陣陣飢鳴。

這時候她出現了,穿著土氣的小花襖,留著長長的麻花辮子。

她不敢看他一眼,她只是山民的孩子,她假裝在看周圍的風景,然後趁他不注意的時候,把一塊醃製好的兔子肉放在了石頭上。

那是孔建邦吃過最香最好吃的兔子肉。

記得清楚,在那個無比寒冷的冬季,有很多一起來的同志餓死在了大山裡。為了去山裡找吃的,迷路的,被凍死的,更是不計其數。

可是他活了下來。因為她的幫助,只要一看到她的麻花辮子,他就知道自己餓不著了,有吃的了。

他的身體越來越好,她的身子卻越來越瘦。

最後他才知道,她是這山中的獵戶,她把自己該吃的全都偷偷給了他。

當他知道這個秘密後,抱著她哭了,並且發誓,這輩子對她不離不棄,要報答她到死。

那時,她笑了,就像山上開得最燦爛的野山花。

可是最終,他並沒有遵守自己的諾言,為了回到城裡,為了重新上學,他選擇了孫虹梅,只因她的父親是城裡的高幹。

他清晰記得,自己坐上拖拉機走那天,她就站在山頭上一眨不眨地看著自己,然後唱起了嘹亮的山歌。

她唱的很好聽,麻花辮子甩動著,猶如鐫刻在山上的一道風景,至今讓孔建邦怎麼忘也忘不了。

就在孔建邦黯然神傷,追憶往事時,旁邊陳天朗遞過來一張紙巾。

孔建邦這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時哭了,臉上還掛著淚水,忙接過紙巾擦了一下眼角。再看孫虹梅正唱的起勁兒,絲毫沒發覺自己異常,這才稍微放心。

再看一眼陳天朗,陳天朗似乎什麼事兒都沒發生,全神貫注地聽著孫虹梅唱歌,時不時地鼓掌,好像剛才那個遞紙巾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孔建邦回過頭去,臉色凝重,不知在想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