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再現奸商本色】(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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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就好,今年過年也不知道這丫頭回不回來?”夏長江說完這話,還看了陳天朗一眼。
陳天朗會意,忙說:“我回信的時候順便問問她。”
“不用你問,不回來更好,我和她媽省的清靜……回來又嘰嘰喳喳,煩都煩死了。”夏長江口是心非。
“京城那邊比這邊好玩,何況她才去幾個月,信上說她學習抓得挺緊,估計這過年是回不來了。”陳天朗實話實說,卻很是掃興。
至少夏長江臉色就不好看,心裡頭想念女兒這是真的,卻又說不出口,做男人真累。
“好了,別提那鬼丫頭了,你找我有什麼事兒?”夏長江摸出一根菸咬在嘴上,乜了陳天朗一眼。
陳天朗就說:“我看上了你們警察局外面租賃的房子,想要租下它。”
“那簡單啊,你找我們局裡的內務部,他們管這個。”夏長江完全不把這事兒放在心裡。
“可我想了想,又不想租了。”陳天朗接著說。
夏長江那眼睛瞪著他,意思是說,你耍我呢。
“我的意思是……不租,而是買下它。”陳天朗終於說出了這次來的目的。
“不可能!”夏長江大手一揮,“雖然我和你關係很熟,可那是我們警局的固定資產,只能往外租賃,不可能賣掉!”
“真是這樣嗎?”陳天朗笑得很古怪。
如今是九十年代初,也是國企資源流失最嚴重的年代,很多國企,還有政府單位,打著“改革開放”的幌子,還有舉著“堅定不移地走經濟發展路線”的招牌,把企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盡數變賣,然後揣進自己腰包,或者當作福利發給企業職工。
直到1997年,這種行為才被國家重視起來,提出了高度重視國企資產流失,反對變相買賣土地和房屋的政策,可惜收效甚微。
如今,對於警察局來說,外面那三層商鋪樓每年租賃出去賺些租金當作福利發給辛苦的同志們無可厚非,可要是賣掉的話,就有些難辦了。畢竟這是個大事情,這麼多人睜眼看著,必須要公正透明,還要價格合理。
作為警察局的局長,夏長江當然有決定賣不賣的權力,這點他自己清楚,陳天朗也很清楚。
這是個什麼年代?領導決定一切的年代。
領導一句話,下面就要動員起來。
如果夏長江真的要賣掉外面那棟樓,估計整個局子裡也沒人會說反對話,問題是要有合適的價格,能夠把大家的嘴堵住,並且能發足夠的紅利給大家。
這個年代,人們還沒有房產開發的意識,一套房子在市區內才三四萬,四五萬元,所以很多人目光短淺,看到的都是能到手的快錢,不會想得太遠。
夏長江就是這種人,也許他做局長是合格的,但是做為商人就差了許多,因為接下來他對陳天朗說了一句話,“你要買它做什麼?”
既然問出這樣的問題,實際上就是在告訴對方,這事兒還是可以談的。
早摸透了夏局長底牌的陳天朗,再次展現了商人的老奸巨猾,“我想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主抓煤炭運輸。”
“哦,開公司啊。”夏長江想起了陳天朗手頭的明珠服飾公司,還有服裝廠,這小子倒還真是個做生意的人精。
“只要是正兒八經的公司也不是不可以。”夏長江打著算盤,那棟商鋪每年租賃3800塊,當作福利發到幹警職工手裡頭也就一袋米一壺油,實在太少了。
“如果你能夠一次性拿出38萬,也許我們還會考慮一下。”夏長江開出了底線。
一年3800元,要租夠100年才能賺到38萬。
夏局長覺得自己深謀遠慮,為職工謀福利,一下子就算計到了百年之後。
陳天朗笑了,對於他來說,以前讓他拿出38萬,不,就算是拿出3千800塊都很難,可是現在,別說38萬,就算是98萬,他陳天朗咬咬牙也是能拿出來的。可問題是,他根本沒打算掏這麼多錢。
別人都在用很廉價的價格大肆地購買這種型別的國有資源,自己卻花大錢去買,這不是傻嗎。
“夏叔叔,你開出的價碼太高了吧……你一年才租賃3800塊,38萬可是能租一百年哦。”
“那我就沒辦法了,我是警察局長,又不是土地局長……給這個價碼也是咬著牙才開出的,畢竟這是我們全警局的商鋪,我一個人可做不了主。”夏長江直接把話說死,不想再和陳天朗在這事情上面糾纏。如今他手頭工作太多,尤其那該死的金正珠寶劫案還沒頭緒,實在無力分神。
“夏叔叔,不如這樣,我出價18萬,另外再送你價值16萬的大禮,你看如何?”
夏長江笑了,“天朗啊,你就別跟你夏叔叔開玩笑了。什麼價值16萬的大禮,你還是回去經營你的服裝廠吧!”夏長江揮揮手,準備叫自己的小秘書送客。
這時候陳天朗突然說了一句:“我要送你的是金正珠寶劫案的贓物!價值16萬的黃金首飾!這個,你要嗎?”
瞬間,夏長江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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