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國安聽說有人來保釋陸宗浩,臉色瞬間陰沉下去:“來保釋他的是什麼人?”

警員回應道:“名字叫陳矅興,應該不是什麼出名的人物,至少我沒聽過,八成是陸宗浩的朋友,或者同為社團成員。”

曹國安擺手:“既然是個小蝦米,那就把他打發掉!”

警員吸了吸鼻子:“長官,陳矅興是個小角色,但是跟著一起來的,還有葉知恩!”

曹國安聽到這個名字,宛若觸電一般提高了音量:“葉知恩?哪個葉知恩?”

“就是那個號稱本島第一狀師,三年前因為起訴律政司並且勝訴,名噪全港的金牌律師!”

警員頓了一下:“據說葉知恩的女朋友是個英國人,未來岳丈還是港英政府的一名高官,所以他的高層路線走的很明白,當然這只是謠傳。”

曹國安有些不耐煩:“我不管他什麼金牌還是銀牌,陸宗浩作為重要嫌疑人,必須羈押滿四十八小時!”

警員聽到這個命令,十分無語的回應道:“長官,我們現有的證據,並不足以扣留陸宗浩,駁回保釋申請,這不符合流程!”

“你第一天做警察啊?這種事還用我教你嗎?不合流程,那就讓它合法!”

曹國安咬著後槽牙開口道:“去證物室拿一袋白粉,就說是在陸宗浩身上搜的!”

“長官,這種辦法對付沒文化的小混混還可以,放在陸宗浩身上,絕對沒戲!”

警員聽到這個冒險的方案,壓根沒接茬:“葉知恩就在樓下等著會見陸宗浩,等一下他上來之後,如果陸宗浩否認毒品的事情,以葉知恩的能力,肯定會告我們!到時候不僅陸宗浩會被帶走,我怕您也會麻煩纏身!”

“老子最煩的就是英國佬的法律!什麼都他媽的得講民主,對罪犯也得講人權,操!”

曹國安知道葉知恩是全港聞名的頂尖大律師,也知道自己得罪這種人,會惹來什麼樣的麻煩,雖然有信心能夠撬開陸宗浩的嘴,可權衡利弊之後,仍是作罷。

海洋系法律就是如此,律師在案件中的比重極高。

1991年7月12日,世紀賊王張子強因在啟德機場搶劫裝甲運鈔車1.6億港幣被抓捕,而他最終的結果,不僅被無罪釋放,而且港島警方還賠償了他八百萬港幣。

當初這個案子在港島引起巨大轟動,為他辯護的律師也因此成名。

葉知恩身為知名律師,對於法律流程爛熟於心,很快就辦理好手續,在接見室見到了陸宗浩。

葉知恩進門後,看到陸宗浩憔悴的面容,一句廢話沒有,開門見山的問道:“陸先生,我是你的委託律師葉知恩,在我們正式開始談話之前,請問你在這裡有沒有受到刑訊逼供?”

陸宗浩此時已經被折騰的一點力氣都沒有了,聽到葉知恩問話,嗓音沙啞的點了點頭:“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