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對對,我太不會說話了。”

沈嫿抿唇輕笑,“你和傅澄海,是怎麼認識的?感覺你們感情很好。”

和傅澄海認識三個月,跟著他見了大大小小不少的老闆,那些人明面上傅澄海管他們叫“朋友”,但也只是生意場上的朋友而已,逢場作戲的成分居多。

步什不一樣。

畢竟……能讓傅澄海主動提議去陪她逛街的人,肯定是他十分信任的人。

尤其在開了之前那個司機後,傅澄海將步什安排過來,更是印證了這一點。

步什不好意思地說:“以前……我不是幹正經營生的,疊碼仔你應該沒聽說過吧?”

沈嫿:“我知道,也接觸過。”

步什愣了一下,驚訝地望她。

沈嫿自動忽略步什的震驚,她笑問:“你以前是幹那個的?”

步什:“嗯,業績不好,差點被人打死,是海哥給我撈回來的。”

沈嫿:“怎麼會走上那條道?”

步什:“小時候窮,不學好,後來和人混著混著,就混到那些人裡面去了。”

沈嫿:“國內還是國外?”

步什:“國外。”

本以為沈嫿還會繼續問,沒想到沈嫿就此打住,不再發問。

他轉頭好奇地望了沈嫿一眼,“沈小姐,你……和一般的大家閨秀,不一樣。”

畢竟哪個大家閨秀會和疊碼仔有接觸?

沈嫿笑了,是冷笑,“誰和你說我是‘大家閨秀’?”

步什語塞。

“傅澄海嗎?”沈嫿問。

“不是,就……你是海歸,你母親還是大學教授,你……應該可以稱呼你為‘大家閨秀’吧?”

“應該吧,”沈嫿自己也不確定。

大家閨秀的前提是有個“家”,可她連家都沒有。

“傅澄海是從哪兒給你撈出來的?拉斯維加斯?”她問。

“不是。金邊。”

沈嫿點點頭,沒再多問。

不問她也知道,金邊,一個某方面和拉斯維加斯不相上下的地方。

最不同的,大概是它沒有拉斯維加斯“浪漫之都”、“結婚之都”的美譽。

但它們都是舉世聞名的“罪惡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