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策花了半天的時間去看許天寶的日記。

七歲的孩子,情感卻已經很細膩。她非常清楚在自己的家裡,她的爸爸媽媽分別扮演著什麼角色。

掌控著財政大權的爸爸是家裡的皇帝,沒有任何收入,不會上班,不會開車,甚至還不擅長打扮的媽媽像是家裡的傭人阿姨。

許天寶心裡很清楚她想獲得任何一樣東西,都只能靠取悅爸爸才能擁有,可是比起取悅爸爸,她更想取悅媽媽。

所以她很懂事,從不惹媽媽生氣,還總是考高分哄媽媽開心。

儘管如此,許天寶依舊覺得自己做的這些小事情是那麼的微不足道,她努力讓媽媽露出的一點笑容,爸爸只需要輕飄飄的一句話,不屑的一個表情就足以粉碎媽媽的笑容。

她不止一次看到媽媽被爸爸辱罵時,紅著眼睛,不敢吭聲的委屈模樣。而每當這時候,爸爸的表情又是驕傲得意的,好像羞辱媽媽就是他最了不起的成就。

老師在課堂上說過,男人打妻子打孩子是最懦弱,最沒自尊的行為,這種男人通常靠對他人施虐來獲得心理上的滿足感。

許天寶覺得,她爸爸就是這樣的。所以她討厭她爸爸。

許天寶的日記一直籠罩著淡淡的灰霾,她很少記下那些開心快樂的事情,更多時候,她都是在心疼她媽媽。

韓策看得心情鬱悶。許默這個人原本在韓策心裡的形象已經足夠糟糕了,這下更加是負分。

到底是多麼糟糕的一個父親,多麼不貼心的一個丈夫,才會讓七歲的孩子變成這個樣子?

直到半年前,許天寶的日記內容才有所改變。她頻繁地在日記裡提到了住在17樓的王勤勉叔叔。

王勤勉叔叔會陪媽媽一起送她去學校。

王勤勉叔叔會做媽媽喜歡吃的甜點給她吃,千層糕,龜苓膏,蘿蔔糕……

王勤勉叔叔還會說好笑的笑話哄她和媽媽開心。

媽媽累的時候,王勤勉叔叔還會不計勞苦地幫忙照顧弟弟。

弟弟半夜發高燒,爸爸在外面通宵打麻將的時候,也是王勤勉叔叔犧牲寶貴的睡眠時間送弟弟和媽媽去醫院,在醫院守了他們六個多小時。

媽媽生日,她花零花錢給媽媽買了個小蛋糕,被爸爸嘲笑她浪費錢,媽媽是三十多歲的中年婦女不應該過生日。

可王勤勉叔叔卻自己親手做了生日蛋糕送給媽媽。那是芒果味的慕斯蛋糕,味道比蛋糕店裡買的還要好。

媽媽好久沒有收禮物了,王勤勉叔叔親自買了康乃馨和圍巾送給媽媽。她永遠記得收到禮物的那一刻,媽媽那笑中盈淚的模樣有多麼幸福。

這種快樂一直持續到九月份,也就是許天寶提到的那次許默將蔣麗麗打到癱軟在地上的那一次。

之後,許天寶沒再在日記裡提起過王勤勉。她多了很多心事,也多了很多懼怕的事情。這些都是在她新寫的那本日記裡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