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二章 啼笑皆非的搶劫(五更)(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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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峰來到那個有槍的劫匪從他後腰果然掏出一把槍。
“火柴槍?”萬峰傻眼了。
就是那種用車鏈子和輻條帽做的小孩玩的火柴槍,只不過這把槍是用木頭刻成的外面刷了黑漆,打眼一看倒有幾分真槍的樣子,其實是打火柴的,也就能聽個響。
萬峰一摟火,槍啪地響了一聲,聲音還蠻清脆的。
萬峰鼻子都氣歪了,這不浪費感情嗎!有用這個出來搶劫的嗎?
國際玩笑開到他頭上來了。
他用那火柴槍在那劫匪的臉上拍著:“你們就拿這玩意兒搶劫?起碼你們買把獵槍也行呀!”
青年非常的誠實:“沒錢買!”
“碼的沒錢買就拿這玩意兒嚇唬人?而且還嚇唬到老子面前來了,告訴你我被嚇壞了,你們得賠償老子的精神損失費,你們幾個家裡有值錢的東西沒有?”
幾個青年搖頭。
一群窮鬼。
這幾個小賊還讓萬峰難辦了,送派出所?這事兒就麻煩了。
“看在老子今天心情好的份兒上,趕緊給我滾蛋,否則把你送派出所去最少蹲五年笆籬子,滾蛋!以後被在讓我看見。”
幾個青年爬起來就跑,可跑了幾步那個有槍的青年竟然又回來了。
“大哥,那槍能不能還給我?”
“啥?你再說一遍。”
“我還想過年留著放小鞭呢!”
萬峰飛起一腳踹了過去:“我讓你放小鞭,你竟然還有心思放小鞭,我踹死你!”
青年抱頭鼠竄。
那幾個小劫匪沒了蹤影,萬峰迴頭看著李湧幾人,四個人突然哈哈大笑。
“這叫什麼事兒!都趕上看喜劇片了,明鬥!去買飯菜。”
“啊!又是我?”李明鬥抗議。
因為有這兩盆鎮攤的花,家裡離不開人,一旦離開被偷了怎麼辦?所以這兩天吃飯已經從飯店改在家裡。
到飯店把買好的飯裝到飯盒裡拎回來吃。
“你吃得最多不你去誰去?”
李明鬥嘟嘟囔囔地進屋拿起那個裝飯盒的網兜,網兜裡裝了七八個飯盒。
李明鬥出去買菜去了,萬峰三人把花收拾到屋子裡,何蕭開始升爐子,萬峰和李湧坐在炕上等李明鬥買飯回來。
十幾分鍾後,李明鬥拎著兩個網兜回來了,但是他不是一個人回來的,身後還跟著三個人。
萬峰和李湧面面相覷:“這貨不會又被搶劫了吧?”
待李明鬥和那三個人走到近前,萬峰才看到李明鬥身後那三個人是楊建國、韓猛和趙剛。
這貨是打哪兒遇到這三個人的?
萬峰迎出門外和楊建國三人挨個握手。
“你們是怎麼和李明鬥相遇的?”
“我們三個正在朝陽飯店吃飯,這傢伙揹著網兜就進飯店了,我們自然就相遇了。”
這個湊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