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一定是到小夥伴面前去顯擺她有新衣服去了。

不過很有可能會樂極生悲。

按照正常的發展規律天黑她回來弄不好就得捱揍,衣服肯定是埋汰的。

男孩子對衣服就沒那麼高的熱情了,萬俊看著萬峰的包還希望那包裡能有什麼好東西。

包裡確實有好東西,一臺錄音機和幾盤磁帶以及一盒電池。

“收音機!”

萬峰家有一臺熊貓牌的收音機,模樣只是比這錄音機小了一點,模樣非常的相似,也怪不得萬俊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錄音機。

“這是錄音機,拿回來給爸聽的,這還有一塊電子錶,媽是給你的。”

“小二,出去玩會兒,到場院告訴你爸說你哥回來了。”

萬俊往兜裡揣了兩塊糖也跑出去了。

“峰兒,你老實說,這些東西要多少錢?”

“您問這幹嘛?”

“不行,你必須給我說清楚這些東西要多少錢,你的錢是從哪兒來的?”

萬峰無語了,母親這是又想哪裡去了,我還能去搶銀行呀!

“這兩瓶酒三塊八,這份大前門是四塊六一條,大重九五塊五一條,那些糖啊什麼的一共花了十塊多,沒了。這些衣服是欒鳳做的,沒花錢。”

“這什麼錄音機和電子錶呢?”

“錄音機不到七十,電子錶十多塊錢。”

諸敏一屁股跌坐在炕上,這些東西就一百多塊錢了,頂萬峰父親兩個月的工資了。

萬峰看到母親一臉驚恐的表情,呵呵地笑了起來。

“媽,就一百多塊錢就把你嚇成這樣,我要是再拿出來一把錢你是不是的嚇哭呀?”

“你這錢是從哪裡來的?給我老實說。”

“去年過完年你回來的時候不是給了我五塊錢嗎?”

諸敏點頭。

“我把這五塊錢全部買了小人書,五十多本,出租給窪後窪前的小孩看,一分錢一本。到三月份開學的時候我已經有一百多本小人書了,再出租給同學們看…”

萬峰就把自己租小人書,收碎玻璃,賣魚賣冰棒,然後和欒鳳做衣服賣的事兒說了一遍。

諸敏聽得目瞪口呆,這還是自己的兒子嗎?

“你幹這些東西國家讓嗎?”

“現在國家的政策鬆了,不是七幾年割資本主義尾巴的時候了,只要不是犯法的國家不但不管反而還支援了,現在黑礁,勇士、大英、青山都開集市了,從這方面你就看出國家的態度了。”

聽萬峰這麼解釋諸敏鬆了一口氣,可以確定不是偷不是搶的。

“看到這電子錶沒有?這一塊表從批發商那裡拿來,十五塊錢,賣四十到五十元。”

萬峰沒說自己就是一個三級批發商,他怕母親心臟承受不了。

諸敏又被嚇到一回,賣一塊表就能賺幾十元錢?

“那你一共賺到了多少錢?五百還是一千。”

“我拿出來怕嚇到你,媽,您把窗戶和門都關上,別讓外人看見。”

諸敏起身關上了窗戶和門。

“這都是你兒子憑正當手段賺來的,你可不許害怕!”

“媽不怕!”

萬峰解開褲腰帶,拉開暗格,從暗格裡面掏出一捆十元的大團結,然後又掏出一捆,又掏出一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