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沒錢就沒人尿你(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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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峰並沒有認為這是第一筆生意來了,雖然上一世沒有這個橋段,但他本能地認為譚勝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你要看書?一下看五本你一晚上能看完嗎?”
“一晚上看不完我不會兩晚上看,兩晚上看不完就三晚上看。”
萬峰琢磨一下這話有點不對勁兒:“你多看一天我可是要多收一次錢的。”
“還要錢?要錢沒有!”
萬峰就知道這位是打算白撮。
“我的書租一本一天一分,沒錢誰伺候你。”
譚勝的小臉刷地就黑了:“看你一本破書還想要錢?我就不給你錢。”
譚勝在班級裡屬於個子最矮的人,但人很混頭,他叔輩哥哥譚春卻是班級裡個子最高的。
在學校個子高矮雖然不能絕對的成為厲害不厲害的標準,但個子高的人確實受的欺負比較少反而卻能去欺負別人。
譚春當時的個子已經超過一米七了,是班級裡個子最高的人,在班級裡是沒有人敢去欺負他。
譚勝倚仗著譚春在班級乃至學校裡也是很囂張的存在。
但萬峰才不管那一套:“沒錢看個幾毛的書,你愛哪去哪去沒人屌你。”
這個頭是堅決不能開了,一但開了這麼個頭,以後他的書還要不要收錢?
“這麼說你是不肯給我看了唄?”
“拿錢你愛看什麼我就有什麼,沒錢!愛哪玩哪玩去!”
譚勝面色猙獰:“好,既然你不給我小書看,你拿到學校一本我就去告老師一本,看看你厲害還是我厲害。”
看著譚勝那張令人厭惡的臉,萬峰很想一巴掌拍過去讓丫的認識一下人生的殘酷,但是想想自己今天是第一天到學校便生生忍住了。
轉學第一天就打人,那他就該揹著書包回家了。
他才不會那麼傻呢。
不過譚勝的這句話倒是提醒了他,小人書不能帶到學校來。
他還是得想個萬全之策,小書儘量不帶到學校來,最好是在離學校最近的小樹屯找一個可靠的人家。
萬峰就想到了他上學放學都要經過的許景民家。
萬峰的姥爺當時就在學校後面的果園裡當技術員,許景民也在果園裡幹活,他姥爺和許景民家關係相當不錯,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萬峰全家在八年後從龍江舉家搬遷回來的時候,就在小樹屯許景民家前面大隊院子裡的一棟房子裡住。
當時二十歲的他和許民家的女兒許美琳談了四年的戀愛,眼看就要談婚論嫁的時候卻因為其它的原因而分道揚鑣,這成了萬峰一生的遺憾。
萬峰比許美琳大四歲,現在她還是一個一年級的小學生,她哥哥現在也比萬峰低一年級。
按理他把書帶在身上在校外找個地方交易就可以,但是八十多本小人書足以裝下整整一書包,他總不能書包裡全裝小人書吧。
若是被老師發現肯定全軍覆沒了,再說這天天背來背去的還不夠麻煩的呢。
所以他需要在離學校最近的小樹屯找一個寄放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