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提前開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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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第51特混艦隊的旗艦“尼茲”號。
俗話說的,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腳。
接住通訊參謀遞過來的電文,斯塔克掃了一眼,就丟給站在旁邊的史密斯少校,而且不自禁的苦笑著搖了搖頭。
由海軍司令部轉發,CIA提供的情報。
根據前後兩次截獲的無線電通訊訊號,已大致認定,梁夏海軍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霍努島的北面。從兩次發報時所在的海域判斷,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向西航行,而且航速肯定超過20節。
之前,斯塔克與史密斯都做出了類似判斷。
可惜的是,也只是判斷。
在收到確切的情報之前,就算相信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已經從東邊繞了過來,也不能將其當成決策依據。更何況,已經有足夠多的情報證明,在中轉島的西邊肯定有一支梁夏海軍的特混艦隊。
正是如此,斯塔克才決定留下來。
顯然,只要能幹掉西邊那支特混艦隊,那就什麼都好說。
相反,如果為了跟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決戰,錯失消滅另外一支特混艦隊的機會,必然會遭受慘敗。
這裡,最為關鍵的,其實是保全自身。
說得直接一點,就是如何才能夠在不遭受損失,或者少遭受損失的情況下幹掉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斯塔克採納了史密斯的建議,先撤走登陸艦隊,把徵用的民船留在登陸場。
民船沒了,還能夠徵用,而登陸艦沒有了,那就真的沒有了。以當前情況,哪怕有足夠多的船臺,造船能力也不是問題,也未必能夠在近期獲得新的登陸艦,因為需要建造的戰艦實在是太多了。
不用保護登陸艦隊,特混艦隊才能夠放開手腳。
結果就是,在12日的夜間,登陸艦隊就離開了登陸場,在幾艘護衛艦陪同下,前往北邊的待命海域。
至於留下來的民船,也是在12日夜間離開登陸場,不過是向東航行。
在此之前,這些民船已經卸下了運載的武器裝備與彈藥物資,也該離開登陸場,返回本土西海岸,因此在撤離的時候沒有引起登陸部隊的懷疑。事實上,陸戰隊的指揮官根本就沒有詢問登陸艦隊的去向。
只是,斯塔克並沒有支走第52特混艦隊,準確說是沒有按照之前的想法,讓第52特混艦隊留下斷後。
在部署上,兩支特混艦隊只是交換了位置。
第51特混艦隊在後面,也就是中轉島的東北,為登陸艦隊提供掩護,並負責攻擊梁夏艦隊。第52特混艦隊的位置更靠後,在第51特混艦隊的東南方向上,主要提防來自東邊的威脅。
不過,兩支特混艦隊的間隔距離不是很遠,在700千米左右。
這個距離,能夠有效的發揮F14B的戰鬥效能。
也就是說,就算是第52特混艦隊距離電報當中提到的,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所在海域都超過了2000千米,而第51特混艦隊距離該海域更是接近3000千米,因此就算情報非常的可靠,也只能暗自嘆息。
不過,這也等於說,有更大把握殲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其實,此戰的目的就是殲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在此之前,斯塔克所追求的,一直是殲滅梁夏海軍的東望洋艦隊,第四十一與第六十一兩支特混艦隊,而且認定只有在達到這個目的之後,才有可能透過攻佔中轉島實現奪回霍瓦依群島的戰略目的。
不然的話,此戰必然以失敗收場。
所幸的是,史密斯少校說服了他。
嚴格說來,其實是斯塔克向現實妥協。
關鍵就是,陸戰隊肯定沒有辦法按照計劃,也就是在最多5天之內打下中轉島,自然需要對作戰部署做出調整。
按照史密斯少校的分析,如果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打算繞過霍瓦依群島,包抄紐蘭艦隊的後路,就得先幹掉在西邊活動的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才有希望在接下來的戰鬥當中擊敗第四十一特混艦隊。
道理也很簡單。
要是首先對付第四十一特混艦隊,不但難以取得決定性勝利,還有可能遭到梁夏艦隊的夾擊。
顯然,相對於第四十一特混艦隊,第六十一特混艦隊更容易對付。
不是因為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只有兩艘航母,還跟其戰術任務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