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戰略海軍(第2/3頁)
章節報錯
這種導彈,在去年的年底才進行了第一次試射!
雖然連續10多次試射都取得了成功,可靠性非常突出,但是要正式服役,恐怕還要等上大半年。
結果就是,所有的16艘“俄亥俄”級裝備的都是軍方代號為C4的潛射巡航導彈。
按理來說,這種導彈應該叫“海神”C4。
說得簡單一點,這是紐蘭海軍正式採購與列裝的第四種潛射巡航導彈,之前的三種分別為“北極星”A1、“北極星”A2與“海神”C3,而“海神”C4其實是在3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
也就是說,C4與代號“三叉戟”的新式導彈沒什麼關係。
可問題是,為了在國會獲得撥款,也為了欺騙對手,或者說自欺欺人,紐蘭海軍將其命名為“三叉戟”C4。至於還在研製中的“三叉戟”,則獲得了D5的編號,以便跟這種導彈加以區別。
其實,“三叉戟”C4的效能並不差。
最大射程為1500海里,也就是差不多2800千米,勉強達到海軍提出的要求。
至於其他方面,只能說一般。
比如,全程只能以高亞音速飛行。跟“海神”C3相比,採用了彈頭分離技術,能夠在飛行末端,也就是突防階段,拋掉笨重的彈體,彈頭依靠小型火箭發動機推動,完成最後的機動飛行。
在理論上,如果採用高彈道,最後俯衝階段的速度能達到3馬赫。
可問題是,戰略巡航導彈在高空飛行很容易被擊落,因此在實戰當中,幾乎全都是從超低空突防。
如此一來,“三叉戟”C4的末段速度很難超過音速。
此外,彈頭的毀傷能力也不夠強。
雖然在理論上,“三叉戟”C4能攜帶重達1噸的單彈頭,而且可以使用能夠打穿5米鋼筋混凝土的鑽地戰鬥部,具備打擊戰略掩體的能力,但是要實現這個能力,對作戰使用有很多的限制。比如說,因為鑽地戰鬥部太重,必須得減少燃料,所以能達到的最大射程將縮短到1100海里。再比如,只有從高空俯衝,落點速度達到3馬赫,鑽地戰鬥部才能夠達到設計的指標。如果是通常的超低空突防,彈頭落點速度不到1馬赫,那麼最大鑽深只能達到設計指標的三分之一。
其實,大部分“三叉戟”C4配備的是高爆戰鬥部。
這也是最為嚴重的問題。
說得簡單一點,1枚“三叉戟”C4只能對付1個目標。
梁夏海軍的第二代戰略潛射巡航導彈,就能使用子母戰鬥部。後期改進型配備3個串聯彈頭,能夠打擊同一個區域內的3個目標。已經正式量產與服役,綽號“駭浪3”的第三代戰略潛射巡航導彈,配備10個具備獨立尋的能力的戰鬥部,能夠對飛行途中,也就是航線附近的10個目標發起打擊。
在理論上,“駭浪3”的子彈頭在小型火箭發動機的推動下,能飛行300千米,允許的最大偏移距離超過150千米。
“三叉戟”D5針對的就是梁夏海軍的第三代戰略潛射巡航導彈。
在確定戰術效能指標的時候,紐蘭海軍瞄準的也就是“駭浪3”,主要效能指標都要求超過“駭浪3”。比如說,要求最多能搭載14個子彈頭,而且每個子彈頭都得具備機動飛行能力,而且能獨立飛行500千米,從而讓允許最大偏移距離超過250千米,獲得更為寬廣的打擊範圍。
此外就是,每個戰鬥部質量不低於500磅,也就是大約227千克。
其實,也就這一點要稍微差一些,“駭浪3”的子彈頭是250千克。
當然,“500磅”與“250千克”是跟槍械口徑差不多的軍用計量單位,也就不能從字面上去理解。
廣義的“500磅”是指質量在375磅到750磅之間,並不是說一定得是500磅。
在梁夏海軍也一樣,即“250千克”在當成炸彈口徑使用的時候,指的是一個範圍,而不是某個特定數值。
要說的話,就是紐蘭海軍定下的戰術效能指標太高,才導致“三叉戟”D5的研製工作一再延期。
不然的話,也不會用“三叉戟”C4來充數。
換個角度來看,就是因為“三叉戟”D5的效能太先進,或者說為了達到指標,不得不反覆修改基本資料,特別是彈體直徑,所以在16艘“俄亥俄”級全部建成後,紐蘭海軍才猛然發現,“三叉戟”D5根本就裝不進“俄亥俄”級的垂直髮射系統,要強行裝載,就得用新的發射系統。
也就是說,到時候16艘“俄亥俄”級都要返回造船廠進行大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