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跟建造航母比,生產艦載機的難度小得多,要不了多少時間,但是帝國海軍依然保留了一手,即艦載機在退役之後都要接受全面檢查,並且根據檢查的結果,決定退役之後的去向。

其中,狀態較好的都會封存處理。

關鍵還有,海軍艦載戰鬥機的在役時間通常為空軍同型別作戰飛機的75%。

海軍給出的理由是,艦載機的使用環境更惡劣,比如在起飛與降落階段要承受更大的外界作用力,而且長期置於高溼與高鹽環境之下,部署期間的使用強度更高,因此艦載機的可用壽命肯定比不上岸基飛機。

只是,帝國海軍故意忽略了一個問題,艦載機在設計的時候,已經針對惡劣的部署環境做了必要調整。

正是如此,艦載機在關鍵效能上肯定比空軍的同型號飛機差一些。

就拿海軍引以為傲的“戰9B”來說,其最快飛行速度、最大升限與加速效能都比不上空軍的“戰11A”。因為更笨重,所以就算換上了推力更大的發動機,“戰9B”的垂直機動效能都不如“戰11A”。

根本所在,除了保證機群的先進效能,也就是為了提高戰備級別。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攻6”與“戰12”。

之前已經提到,“戰12”在海軍航空兵的定位,跟“戰10”不一樣,不是為了跟效能先進,不過價格同樣昂貴的“戰9”形成高低搭配,增強艦隊的制空作戰能力,而是為了取代“攻6”。

往簡單說,“戰12”是一種更適合執行攻擊任務的多用途戰鬥機。

在實際部署與使用當中也是如此!

波沙灣戰爭中,海軍總共部署了400餘架“戰12”,其90%的時間都是在執行對地支援任務。

實戰已經證明,“戰12”算不上優秀的戰鬥機,不過是非常出色的攻擊機!

與“攻6”相比,“戰12”除了作戰半徑稍微短了一點之外,其他方面都擁有壓倒性的優勢。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在執行攻擊任務的時候不再需要其他戰鬥機護航,完全能夠依靠攜帶的自衛武器,比如格鬥導彈對付遇到的敵機,從而大幅度減輕海軍航空兵的作戰負擔。

如果需要,還能夠提前扔掉對地攻擊彈藥,在飛行途中改變任務性質。

可問題是,被“戰12”取代的“攻6”的平均服役時間還不到20年。

最後一批“攻6F”在新曆141年交付,服役時間不到10年。

結果就是,除了200多架已經達到服役壽命的早期型號直接退役,要麼當廢品銷燬,要麼在做了延壽處理後低價傾銷給盟國之外,退下去的“攻6F”都被封存起來,而且均在封存之前進行了檢測,其中服役時間較長的一些還對主體承力結構做了加強處理,確保在啟封能夠立即投入使用。

到波沙灣戰爭爆發,封存的“攻6F”多達500架。

隨著全球大戰打響,這些艦載攻擊機全都重新啟用,而且直接編入了新編的艦載航空兵聯隊。

也就是依靠封存的作戰飛機,帝國海軍新增了10個艦載航空兵聯隊。

在這些作戰部隊中,有4個聯隊已經達到作戰狀態,隨時能派往前線。另外6個也將在半年之內完成培訓,達到可以部署的狀態。

要說的話,海軍航空兵的動員效率超過了空軍。

按照丁鎮南的瞭解,算上之前就能夠調動的現役艦載航空兵聯隊,至少有8個聯隊處於可部署的狀態。

只是,海軍的重點在東望洋。

在霍瓦依群島那邊,就至少需要增加3個聯隊,以應對越來越明顯的威脅。

此外,西南東望洋那邊也要增強,確保在第六特混艦隊離開,前去馳援第四特混艦隊的時候,能夠掩護從奧洲到帝國本土的戰略航線,守衛長度超過了1萬千米,並覆蓋整個西南東望洋的島鏈防線。

如此一來,能夠增派給聯軍的艦載航空兵就寥寥無幾了。

正是如此,丁鎮南才給施授良打電話。

結果並沒讓丁鎮南感到意外。

海軍司令部答應了施授良的請求,只是要集中兵力面對來自東望洋對岸的威脅,因此最多能增派2個聯隊。

收到海軍司令部的回信之前,丁鎮南就去找了高巨王國的最高指揮官,樸太熙上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