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最後一炮(第2/4頁)
章節報錯
雖然跟小口徑槍彈相比,中間型槍彈的缺點很明顯,比如初速不夠高,彈道效能不夠理想等,但是中間型槍彈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優點,彈頭的質量更大,中遠距離的存速更高,遠**度明顯高於小口徑槍彈。
在400米到800米的交戰距離上,中間型槍彈有非常突出的優勢。
顯然,在西大陸東部平原上,交戰距離超過400米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正是如此,西駱沙陸軍才保留了大量使用中間型槍彈的突擊步槍,而且主要提供給一線突擊部隊。
至於發射小口徑槍彈的突擊步槍,反到不太受重視,主要配備給二線部隊。
其實,在研製5.45毫米槍彈的時候,西駱沙陸軍只是為了完成任務,並沒想過這種槍彈能成為制式彈藥。
如果不是迢曼陸軍好高騖遠,把重點放在4.7毫米無殼彈上,遇到根本無法解決的技術難題,以及其他幾個競爭方案都存在問題,比如比利時的FN公司向北孤集團看齊,洛克陸軍還堅持使用7毫米中間型槍彈,布蘭陸軍的6毫米槍彈的技術基礎源自梁夏帝國,西駱沙陸軍的方案也不會中選。
用外界的話說,5.45毫米槍彈成為西陸集團的制式彈藥,也是沒有更好的選擇。
正是如此,5.45毫米槍彈並沒有全面推廣,在西陸集團內部,主力依然是7.92毫米中間型槍彈。
東駱沙陸軍則恰好相反,6毫米小口徑槍彈是唯一制式步槍彈藥。
整個東方集團都沒有中間型槍彈。
除小口徑槍彈,就是8毫米全尺寸步槍彈。
這也不能怪東駱沙陸軍。
其實,早在20多年前,東方集團準備統一彈藥口徑的時候,東駱沙陸軍就想法搞到了一些7.92毫米中間型槍彈,而且以此為基礎,研製了一批8毫米中間型槍彈,參與集團制式彈藥的招標競爭。
當時,東駱沙陸軍已經發現第一代7.92毫米中間型槍彈存在的缺陷,同樣是透過加長彈殼加以解決。
在效能上,由東駱沙研製的8毫米中間型槍彈,比西陸集團的第二代7.92毫米中間型槍彈還稍微好一些,能夠滿足東方集團提出的各項效能指標,在很多方面是幾種參選彈藥中最突出的。
可惜的是,東方集團最終還是選擇了梁夏帝國的8毫米全尺寸步槍彈。
選擇8毫米步槍彈的原因,除了射程更遠與更好的終點彈道效能之外,還跟統一步槍與機槍彈藥有關。
不要忘了,8毫米中間型槍彈最多能夠充當班用機槍的子彈,肯定無法取代8毫米全尺寸步槍彈成為重機槍的彈藥。更何況,當時已經出現通用機槍的概念,還大有取代重機槍的趨勢。
此外還有,通用機槍至少要配發到步兵排,甚至會加強給步兵班。
如果選擇了東駱沙提交的中間型槍彈,就得為步兵部隊配備2種槍彈,必然會加大保障負擔。
使用8毫米全尺寸槍彈,就沒這個問題了。
當然,這個選擇的直接結果,就是逼迫東方集團在波伊戰爭結束之後,著手研製小口徑槍彈。
雖然在整個波伊戰爭中,8毫米全尺寸槍彈這樣的大威力步槍都有非常搶眼的表現,特別是在西部山地作戰的時候,威力巨大的槍彈,確保了遠端交戰時的威力,讓步兵能在更遠的距離上開火,但是全尺寸槍彈的問題同樣暴露得一覽無餘,而最突出的,就是後勤保障的負擔太大。
簡單的說,就是槍彈太重了。
在這場戰爭中,帝國陸軍總共用掉7500億發各類槍彈,擊斃1名敵人需要用掉50萬發槍彈。
顯然,只是往前線運送彈藥,就是天大的麻煩。
在戰況激烈的時候,運輸直升機的頭號任務就是向前線運送槍彈!
此外,槍彈的質量太大,必然導致步兵的攜帶數量降低,使部隊的持續作戰能力大幅度降低。
當時,帝國陸軍的一名步兵,正常情況下能攜帶5個20發彈匣,外加1盒100發散裝子彈,總共攜帶200發槍彈。
這是戰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