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是金子總會發光(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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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實只用十來分鐘,就大致說清楚了情況。
需要著重說的,只有一件事。
昨天,也就是26日的傍晚,一艘在足島東北海域活動的潛艇發現兩艘快速向北航行的大型戰艦,判斷為梁夏海軍的快速戰列艦,而且隨後朝離得較近的那艘發射了四條魚雷。只可惜,那艘敵艦突然進行了一次Z字轉向,避開了魚雷。因為擔心被敵艦發現,該潛艇在發射魚雷後緊急下潛,沒再次發起攻擊。
關鍵就是,潛艇測出的目標戰艦的航速超過了二十五節。
能有這個速度的主力艦肯定是快速戰列艦!
此外,那還是兩艘。
肯定是之前在本土艦隊進行驗收測試,在25日夜間隨本土艦隊出港,還沒入列的那兩艘快速戰列艦。
只是,為什麼會出現在足島東北,而且是向北航行?
難道,這兩艘快速戰列艦之前就已經從足島東面進入東望洋?
不是難道,是肯定。
那麼,為什麼要冒險進入東望洋?
不要忘了,那兩艘快速戰列艦還沒有完全透過驗收測試,哪怕能高速航行,也不敢保證一切順利。
這可不是在和平時期做測試,而是在交戰海域飛馳。
要是鍋爐爆了,沒辦法快速機動,又恰巧遇到一艘潛艇,只需要幾條魚雷就能將其送到海底!
顯然,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兩艘快速戰列艦冒險進入東望洋,是去迎接與掩護第三航空特混艦隊,因為它們本來就是為第三航空特混艦隊兩艘“帝都”級而生的,準確說是配套建造的,只不過沒能按時交付服役。
有這種可能嗎?
要從常理來說,可能性不大。
道理也很簡單。
下午,第三航空特混艦隊肯定在足島東南,距離潛艇發現兩艘快速戰列艦的海域超過了一百五十千米。
在回收艦載機之後,第三航空特混艦隊來不及隨兩艘快速戰列艦北上。
其實,從時間推算,潛艇發現那兩艘快速戰列艦的時候,第三航空特混艦隊正在回收艦載機。
只是,不存在別的可能了嗎?
顯然不是!
昨天晚上,軍令部發來訊息,機動艦隊已經由撈起來的敵機殘骸初步斷定,在昨天中午發起攻擊的敵機不是第一與第二艦載航空兵聯隊的作戰飛機。由機身番號判斷,都是後來補充的作戰飛機。
抓獲的四名飛行員,都來自第一與第二艦載航空兵聯隊。
在審訊中,這四名飛行員只提供了自己的軍人身份號碼,以及所在部隊的番號,而這也是“國際戰爭法”裡規定的,戰俘必須如實提供的資訊。按照梁夏海軍的傳統,被俘的飛行員沒理由故意亂說。
結合其他相關情報,軍令部大膽推測,在25日的戰鬥當中,第一與第二艦載航空兵聯隊的那些作戰飛機沒有返回特混艦隊,而是在腳島東面迫降,然後由水上飛機或者搜救艦艇撈起了飛行員。
簡單的說,為了把握住機會,特混艦隊的指揮官損失了上百架艦載機。
這個手筆,可不是一般的大!
那麼,第三航空特混艦隊司令官會不會照葫蘆畫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在發起攻擊之後,第三航空特混艦隊會全速北上,也就能夠在傍晚到達潛艇所在海域。
攻擊第五航空戰隊的艦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