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各取所需(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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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去伊堡走馬上任,還得會見巴軍的高階將領,商討解決組建聯合司令部的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所以在當天晚上,準確說是28日凌晨,李天凌搭上去伊堡的專機,沒在卡拉港逗留。
其實,李天凌直到離開,都沒有跟丁鎮南單獨交流。
至於丁鎮南擔心的問題,根本不存在。
見面之後,其實是在回到前線司令部,商討作戰行動的時候,李天凌就當著所有人的面表示,航空兵是地面部隊的翅膀與守護神,因此在整個作戰行動當中,航空兵將無條件的服從與執行司令部下達的命令。
言外之意,也就是聽從丁鎮南的排程。
顯然,丁鎮南之前做的安排,也就是讓劉尊山單獨找李天凌,明顯是多此一舉。
關鍵就是,李天凌並非空手而來。
在日之前,至少會向南方次大陸增派1500架作戰飛機,其中三分之二部署在巴鐵。
這些作戰飛機,大部分來自西北戰場,包括3個王牌航空隊。
“王牌”這個稱呼,其實是戰時獨有。按照傳統的定義,只有取得的戰果5倍於所裝備的作戰飛機的總量,才能獲得“王牌”的頭銜。只是在擴大到攻擊機部隊,以及多用途戰鬥機的裝備數量迅速增加之後,評定的標準不再限於空戰戰果,陸軍的主戰裝備與海軍的艦艇全都算了進去。
沒有改變的是,王牌部隊肯定是精英中的精英。
此外,這是3個航空隊,而不是航空聯隊。
其實,“航空隊”也是戰時編制。
和平時期,帝國空軍與帝國海軍航空兵最大的戰術單位就是航空聯隊,往上是隸屬戰區司令部的管理機構,以及空軍司令部直接管轄的幾個兵種司令部。只有在戰時,才會以航空聯隊為基礎組建航空隊。
嚴格的說,航空隊並不是單一性質的作戰編制。
要說的話,這也正是航空隊與航空聯隊最大的差別,至於配備作戰飛機的數量,也就是規模,反到不是很明顯。
畢竟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航空聯隊的兵力規模也能擴大數倍,甚至十數倍。
為了便於管理,減輕維護保養的負擔,航空聯隊往往按作戰任務劃分,裝備的同一種型別的作戰飛機。在帝國空軍,戰術航空兵通常是按照戰鬥機、攻擊機與特種支援飛機來劃分航空聯隊。
這種編制體系,也反過來對帝國空軍的裝備建設產生了巨大影響。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戰10”與“戰11”。
前面就已提到,“戰11”的研製時間早於“戰10”,而且從一開始就被帝國空軍當成主力戰鬥機看待。按照廣為人知的說法,“戰10”是“戰11”的單發版本,因此主要效能都要差一些。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戰10”在立項之初,被空軍當成“戰11”的替代品對待,也可以看成是“戰11”的備胎。
關鍵就是,在招標的時候沒有規定“戰10”必須是單發輕型戰鬥機。
在7個候選機型中,有4個採用雙釋出局,而且其中2個是重型戰鬥機,另外2個是中型戰鬥機。在3個單釋出局方案當中,有1個是採用中等推力發動機的輕型戰鬥機。由此也不難看出,採用單發大推力發動機的,其實就只有2個方案,而且這2個方案在最初都不是很受歡迎。
道理也很簡單,帝國空軍一向就不喜歡這種高不成、低不就的中型戰鬥機。
結果就是,競標廠商自然是投其所好。
有趣的是,帝國空軍在最後,還是選擇了配備單臺大推力發動機的中型戰鬥機方案。
關鍵就是,在“戰10”選型結束之前,“戰11”的設計方案透過空軍的稽核,進入到工程實施階段。到這個時候,帝國空軍才突然變卦,要求“戰10”採用為“戰11”研製的大推力發動機。
顯然,此舉就是為了降低後勤保障的難度。
正是如此,在“戰10”與“戰11”大規模量產後,帝國空軍的戰鬥機聯隊正式進入到混編時代。